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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許海林865

    我來說一下我的三觀吧。

    我覺得這個東西還是要看情況。

    情況一:首先呢看家裡情況,如果情況能好,而兩個人又感情好的前提下,自然誰願意多出就多出,只是無論感情多好,建議房子都寫兩個人名。

    第二種情況就是無論感情好壞,只求個心安。我們這邊一般都是男生出房,女生陪送個車啥的。這種情況下首付自然就不用出了。但是這個時候就會牽扯到房屋名字的問題。男方會覺得房子女方沒出錢不想寫,這個時候女方一定要堅持寫上。因為這個時候大部分人還沒結婚,婚前的女方在婚後是沒有權利分享的。

  • 2 # 雲南新風采

    這個問題我個人覺得要全面去分析,不能有絕對的回答。

    首先,如果你婚前名下是否有房產,如果有的話,很多地方你再共同首付買第二套房的話,不划算。

    其次,如果這是兩人的第一套房,就要看雙方的經濟條件,家庭建議等等因素考慮。

    如果你考慮的是房子名字的問題,這兩個人就要商量好了。我也見過婚前買房子寫女友名字的,然後兩人就馬上結婚了。也見過男生付首付之後,只寫一個人名字,但是一直讓女方付家用的。。。情況有很多種,具體還是要看你嫁的這個人如何,你是怎麼考慮的。我的兩個攝像同事,莫名的CP感

    最後,愛情不易,社會誘惑太多,且行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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