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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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貴州天倫不育院張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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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個大祭司
是的,現在的妻子是我最愛的那個人。我是二婚。第一次婚姻屬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那種。婚後七年離婚,這七年是我一生的恨和痛。
離婚後我百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決定終生不娶,直到六年後在一次飯局中,偶然遇到現在的妻子。本來打算淺嘗輒止,卻隨著交往深入而發現她的好,最終愛並且深愛。因為年齡差距大,小我十一歲,雙方父母反對,最終排除萬難,成功抱得佳人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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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ming茗9
最愛的那個人罵了我十幾年也打了我十幾年再也隱忍不下去了最後以我的逃跑而告終。現在這個又矮又醜不過時間長了看了還挺順眼的。當初選擇這個是因為出於報復,報復我自己。想嘗試一下被人愛的滋味的同時也噁心一下我自己。沒想到的是,認識就再也分不開了。一個處處為你著想又拼命為你打拼連你的頭髮絲疼了都想給你醫治的人,讓我不捨得放手了。雖然不富裕,但是真心被疼愛的滋味還是很受用的。真愛如何?被愛又如何?這個反差真是太大了!
只要合適,就有愛,愛無止境,大千世界無法比較,既然結婚了,就不要吃在碗裡,看在鍋裡,管住自己不要變心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