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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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律師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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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案
第一,欠錢不還,要積極催要,就是找不到人也要定時給他家發催要函,目的是防止債權超過訴訟時效。
第二,時間如果太長了,就立即透過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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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活法律知識
當然可以,但找不到人,到法院起訴後就牽涉送達的問題,如果實在找不到人,法院就會公告送達,到時就會缺席判決!
可以起訴,但是會很麻煩耗時也長。首先要準備好訴狀,欠款的基本證據,其中在訴狀中肯定要寫明被告的常住地,提交訴狀後法院會按照你寫的地址和留的電話給對方送傳票,這時麻煩就來了,因為他電話換了地址也寄不到,法院會讓你提交派出所開具的被告戶籍證明,你需要找一個律師去給你查,查完後法院會往這個地址再送一次傳票,如果還無人簽收,那隻能公告送達,期間為3個月,到期了會安排你開庭。
而公告送達的案子由於被告不出庭,法官審查你的證據會很嚴格,千萬別想著被告缺席你就穩贏,以我的經驗看有時候公告送達的缺席案子比對方到場或對方收到傳票但是不來開庭的都難,因為很多證據不嚴謹不規範,並且沒有對方的質證等東西,法官不敢輕易採信。
等你千辛萬苦贏了官司,判決書還得公告三個月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