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做朋友唄
-
2 # 節度使95
三觀的辨析之外,建議你把員工也拉到分紅裡面來,你的合夥人不只是出資者還有員工。薪酬之外利潤的三分之一留作員工分紅用,發展期這錢先保留但要公示,這樣成員的積極性大好多――這步操作會讓你在管理中更多考慮公信力,管理公信力能避免比如隨意抽資這樣的亂象出現。最簡單的操作反而最安全,免得自己竭精殫力之外還要防來防去,事業的樂趣全沒了。
你的合夥人,出資和股權佔比這不一定一致,股權和分紅之間也能另外設定,這些把握全看你的需要。所以你開始的時候要想好各種可能,重點要想清楚自己要幹什麼能幹什麼這才是談判的砝碼。如果是有特定條件你才考慮請對方入股的話,需要設定條件改變時的退出制,這點很重要。當然,開始那句三觀相合是基礎。
俗話說:共患難容易、共富貴就難了。所以說在合夥創業的時候,就要先小人後君子。一定要把權益分清楚、確權、公正,要不後悔的就是自己了。但在實際經營中,往往掌控公司經營權利的人更容易操控公司的利益。在公司獲取發展中,經營者往往會因為利益誘惑,將合夥人排擠出去,有的會用公司的股權來稀稀合夥人的股權達到降低合夥人的利益分配。
所以在合夥經營中,合夥人一定要參與公司的經營,不要做甩手掌櫃的,如果做甩手掌櫃的,那等到公司紅火以後就會被無情拋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