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店電商平臺經營的鹿胎膏,9月17日一消費者購買6盒。收到貨以後,消費者立刻確認收貨。
第二天發來一張消費者自擬的民事訴訟書,主要目的就是假一罰十。
關於產品和店鋪情況如下:
鹿胎膏在掛賣的時候,平臺沒有給予告示不許掛賣。
產品本身是我在當地一家山特產品經營店購買,然後透過電商平臺銷售。
產品名為:鹿胎膏,外包裝沒有明確生產日期等。經過與我拿貨的商家溝通,此鹿胎膏是私家鹿產品經營店製造生產。
遇到職業打假。而且產品也的確存在問題,作為經銷商我該如何為自己維權?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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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編中原
職業打假是最近幾年新興的一種職業,以食品安全的瑕疵做為賠償的理由,以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為賠償依據,這也是職業打假通用的模式。職業打假除了實體店,還有網店,一般都是先對有問題的商品進行篩選後再確定購買,然後是固定證據,接下來就是和商家進行溝通,如果溝通不成他們才會進行投訴。
看到你發的聊天圖片截圖就可以看出來對方採用的依然是先私後公,與店家協商不成的情況下他們才會透過渠道進行投訴,做為店家採取的辦法一般有兩種,第一是息事寧人,破財免災,一般被職業打假人盯上的商品肯定是有問題的,會盡量與對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付出最小的代價將事情解決掉。第二是不予理睬,順其自然,不會屈就於對方的施壓,更不會去賠償,這樣做同樣面臨一種結果,那就是接受監管部門的經濟處罰。
去年《消費者權益法》修改和出臺了一些法律法規,對消費者的身份進行了定義,同時也對職業打假和知假買假進行了定義,哪些是購買商品是為生活消費的消費者,哪些是以謀利而購買的職業打假人 ,一般情況下法院已經不再支援十倍賠償了,建議你瞭解一下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法》和相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