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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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牙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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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體育老師0小黑
這個問題涉及勞務糾紛,需要從當事人兩方面來談。
我的建議是涉及勞務糾紛,第一選擇是到勞動局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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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逝者如斯8
如果徹底鬧崩了,回不去,那就爭取應得的利益。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經濟補償按在職時長計算,每滿一年按每月標準工資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六個月按按半個月支付。如果,想討回公告,建議找相關律師諮詢下會更專業,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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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笠翁WJP
私立學校強行辭退,一般只有倆原因:一是教學業務不行;二是組織教學、管理學生不入門。找出當年雙方簽定的合同,按合同執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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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松鼠快樂翁
工資給你發夠沒有?若沒發夠,你應該找校方給你補足。
若工資發夠了,你應當離開那裡另尋私立學校求職,不必在一棵樹上吊著,草挪死,人挪活。
若你有教師資格證,也可以到公立學校去參加應聘,管他行不行,先去試試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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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敢拼會贏
剛進學校的時侯,你是應該簽有合同的。如果你沒有違反合同裡的條約,就去諮詢下律師,按照勞動法去維護自己的權益。
你與學校建立的是勞動合同關係,並非人事關係。沒有合法事由,勞動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學校強行辭退,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請求支付違法解除合同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