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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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紅塵醉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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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懷舊的人一般都不壞
把財產,子女撫養權,債權債務分割清楚雙方簽字就有效了!再說協議離婚的畢定是透過民政局的,只要是離婚了的協議書上內容都是有效的,不管你怎麼寫,因為你只有寫的規範合適才能給你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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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蘭若抹茶
在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的前提下:
1.如果你是想借此主張協議無效,是不行的。
從法律意義上,以死相逼還不能構成脅迫,而即使是對方脅迫你簽訂了協議,在不損害國家利益的情況下,協議並不是當然無效的。
2.如果協議上存在你有重大誤解或者有對你顯示公平的地方,你是可以訴請法院變更的。至於什麼是重大誤解,什麼是顯失公平,一方面你得提供你自己認為的相應的證據,另一方面是法院是否會在你提供的證據基礎上支援你的主張。
如果還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這份協議你反悔就是無效的,你可以去起訴,維護自己的利益!
題外話,如果爭議不大,雙方再協商協商,畢竟那啥。如果爭議太大無法協商好,還是請個律師吧!
協議離婚是解除夫妻關係的一種形式,指夫妻雙方自願離異後,就其他問題(主要是財產問題和孩子撫養問題)達成合意,經過有關部門的認可即可解除夫妻關係的離婚方式。
在婚姻法學理論中,又將協議離婚的法律程式稱為登記離婚,指必須由婚姻登記機關依法對雙方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登記。中國《婚姻法》將協議離婚表述為雙方自願離婚。《婚姻法》31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是自願離婚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目前中國的協議離婚由《婚姻登記條例》規範,男女雙方協議離婚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屬於行政登記管理程式。需要說明的是,現實中某些離婚夫妻存在這樣的誤解,即認為雙方只要簽署了離婚協議書,婚姻關係即自動解除。這種觀點是不對的,雙方的離婚協議只有到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登記後才發生法律效力,這道行政程式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