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有兩個原因:
1、人性冷漠,在危急關頭尤其感受得到。
2、陌生人會給想要搭救你的人造成一種假象,周圍人可能會認為你們是吵架的情侶或者熟識的兩個人。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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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V-南方朔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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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曉曉曉曉卉
我記得有個老師講過這個問題,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像以前那樣喊“著火了”是沒有用的。你可以把另一個人的貴重物品弄壞,或者把門店的玻璃砸了,總之就是越貴重越好。這樣那個人肯定不會讓你走啊,因為你侵犯了他的利益,把這麼貴重的東西弄壞了。所以這時候想把你拖走的壞人就不得不放棄了。如果他還堅持的話,這人肯定智商有問題啊,他肯定要先賠那個人才能把你帶走。所以這個時候就不要在乎我弄壞了那麼貴的東西,我要賠人家多少錢啊,這個時候自己的人身安全更加重要啊!
有以下幾個方法可以參考。
1.大肆破壞身邊財物,有玻璃、水果攤之類的能破壞多少破壞多少,記得大聲喊:城管打人啦!城管打人啦!
2.在樓道里遇險千萬不能喊救命,一定要記得喊:著火啦!著火啦!
3.在樓道里還要記得砸碎報警器!
4.一定要托住身邊的人!即使可能會造成他人一定的財產損失!生命無價,他的損失事後你可以賠給他!
5.住酒店一定要具備的安全常識
6.進電梯時,留意身邊的陌生人,隨機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