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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白浪灼痕

    想念一個人,其實是很正常的人之常情。

    而於你來說,雖說是前任,但分手不是你的決定,更不是因為你不愛了,所以只是才大半年,怎能真的就完全忘記。

    每個在自己生命中停留過的人,都會存在於自己的腦海裡,這是一輩子都不會忘記的。

    在以後的歲月裡,無論我們過的怎麼樣?無論我們身邊是不是已經有了另一個她?也無論時間已經過去了多久,關於過往,關於那個曾經的她,我們都還會想起,但這份真的只是單純的想起,我們都是凡人,所以都有回憶,也會回憶。

    再次想起,就是回憶!

    對於你,對於你的這份想,大概就算不得是回憶,因為你還是一個人,因為你還是愛她,因為你根本就不是心甘情願的離開她。

    經常的想起,不住的夢見,這是餘情未了。

    我們都是這樣,一份愛不管是得到還是失去,我們都需要一個答案和理由,或者也可以說是我們的心需要一個愛上或者放棄的理由。

    如你這般,不知為何勉強的分手,心裡的不甘定會還在,你愛她,也一定多過她愛你,所以想忘記她對你來說真的很難,起碼大半年的時間遠遠不夠。

    其實,你自己心裡應該是最清楚的,你是太愛她還是根本就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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