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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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向著光芒前進評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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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2803433305961
18年勞動法明顯比09年更加的親民,更加合理,更加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然而,和不是公務員的我們有毛線關係,和資本家談法律,人家只會一句話,要幹你幹,不幹滾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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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萬事oK如意
勞動法早該廢除了,沒起一點作用,現在很多個體企業工作時間都是十二小時以上,勞動部門的頭頭們誰來為工人們維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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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愛你小瓜瓜
真實的事情。
我有一個好朋友在深圳開公司。有一個湖南人特別懂得勞動法,故意提前下班五分鐘(打卡),廠長罰他二十塊錢。他掏錢讓廠長寫個罰款收條,廠長寫了。他就拿著罰款條和上下班打的考勤卡一起拿走了。直接去了勞動局。
隔了幾天,我朋友就收到了開庭傳票。
簡單的說,我朋友收到傳票很生氣,就說,寧願花十萬,也不會賠給湖南人兩萬塊!最後就是在勞動局和法院花了二十幾萬打贏了官司。湖南人一分錢也沒有得到。
湖南人沒理麼?他不懂勞動法麼?
勞動法是給有錢人訂的!是給有錢的老闆訂的!受傷害的,吃虧的還是我們老百姓!!!!!
勞動法就是看看,國家企業就沒辦法告。也告不起。違法成本太低。起告成本太高。怎麼告,所謂勞動法就應該對違法亂紀的重重的處罰才能遏制住違法,給勞動者大的賠償。現實是什麼,大家心知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