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的房子,手續,押金,租金合同都簽好了,搬進去的時候,有一個自稱是之前租客的人上門騷擾,說和之前房東的合同未到期。聯絡房東,房東說,該租客拖欠房租,且聯絡時對方一直推脫不繳納租金。房東將該租客的東西清空。(目前找事的人和之前籤合同的不是同一個人,籤合同的人將房子轉租給這個找事的人住了。)
現在這個人來我房間裡騷擾,我建議對方和房東溝通解決,對方不找房東,侵入我的住房。
雙方都說已經報警,但是一直沒解決。
剛才還發資訊說,要把我所租住房間鎖芯更換,我應該怎麼辦。
如果房東事先沒說清楚這些事,能否退租,退租金押金。
對方一直上門騷擾,報警嗎,警方會如何處理呢。
辛苦看到的大佬,回覆一下,不盡感激。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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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分錢的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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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稀不拉嘰
前任租客與房東之間是債權債務關係,這事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他之所以這麼做,無非是想以此為藉口向房東討要說法,你是無辜的受害者。
前任租客與房東的債務關係,是不會涉及到房屋本身的,他沒有權利對房屋怎麼著。如果他肆意毀壞房屋,或者換鎖芯,或者非法侵入都可以報警處理。雖然他也報警,但他報的案跟你的不是一碼事,所謂一碼歸一碼,他報警是警察找房東,你報警是找他!跟他講清楚,如果不聽,或者有過分舉動,警察可以依法對其行政拘留,涉嫌犯罪就等著坐班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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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瓜打地鋪
如果騷擾者只是普通打擾,沒達到法律規定的騷擾的話,你報警的話,有可能警方會認為是經濟合同糾紛建議你們協調解決。如果已經達到違法程度的騷擾,報警當然可以。但警方制止了騷擾後呢?一般來說,合法有效的租賃合同是不對第三方產生對抗的。所以,他們之間的合同糾紛是跟你沒有關係的。
你直接報警就完事了,前任租客敢折騰事兒,派出所會找他的。被騷擾了就報警抓人,房子不能住就報警找房東。一句話,誰家的孩子誰抱走,他們之間的事情讓他們自己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