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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格局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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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貓身敏
問題很奇怪?借錢給一個不認識的人?莫名其妙。存在銀行,銀行員工並不認識你。你會存進,因為那是國家銀行。你如果在街頭將錢交給一個不認識的人,等同於你施捨,這個也不叫借錢與他人,因為出手後,這筆資金永遠不會再回到你的手上。至於其它的什麼方式不知道為什麼?所以法律法規沒有什麼條規,借錢給一個不認識的人是違法,我不認識你,你借點錢給我吧。你我都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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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拿寡人的鍵來
不違法,錢多的話可以用這個方法扔錢玩。
法律規定年利率不超過24%法律是支援的,36%對方如果給你了就不算高利貸,法律對36%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支援也不反對。
我放過幾年三分利,那是一部血淚史啊,錢放出去第二年乾旱,牲口價格大跌,我不好意思讓他們賣牲口還錢,旱了三年我憋了三年,有良心的都給我錢了,沒良心的連利息都沒給只給了本金,心黑的假離婚名下沒有任何財產了,本金也沒了哈哈。
借錢別人是情分,你借不認識的人肯定有他讓你相信或吸引之處。借錢不違法,你情我願的,但我建議你最好不借給不認識的人,這個時代現在借唄,花唄,信用卡等等都有,向你借錢要麼是所有信用都用完了沒辦法貸錢了,要麼就是打算不還了,借錢的時候都是認真的保證,但到還款日自己確實也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