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外貿公司,出納
公司有個業務員在英國,是老外,他每個月都有發生的費用以及工資。
老闆說和Tom核對費用也是我工作的一部分。
但是先前的那個人移交給我的時候和Tom的賬就是沒有對平的,我就根據移交人的賬目繼續往下作,然後發郵件給Tom。一共發了5份郵件,他都沒有回覆。然後老闆說一定要我在這個星期之前確定好這件事情。可是對方不回覆我郵件,又不是我能控制的。
老闆還一直逼我,我想辭職了。請教一下,我還在試用期,要走的話要寫辭職報告嗎?
回覆列表
-
1 # 草堂說
樓主你好,首先試用期離職是不用寫辭職報告的,在試用期,想走只要提前3天給相關領導人事溝通清楚就行。
但是,對於你的這種情況,個人有點小建議哈。
1、你的上一任同事交接工作時就沒有交接好,這個情況,你可以跟老闆反映實際情況,讓他知道這件事問題存在 哪裡?
2、你的那個英國同事tom,不回覆你的郵件,這種狀況,你也得適當的跟老闆 反映,尋求一定的幫助。因為,你畢竟是新來的,對公司,對業務,對同事,都不是很瞭解,坦誠的跟老闆及其他同事尋求一些幫助和建議,我想,應該是會有用的。
3、工作中,遇到問題,一定要第一時間,跟相關的人反映,告知其工作進度,不要自己一個人死扛。真的要你拿出結果的時候,拿不出來,這才會讓人說,是你的工作能力有問題。
綜上所述:試用期離職,不是寫辭職報告,這還是比較自由的。但是,建議樓主不要著急,想清楚,在任何一家企業,我們都會遇到一些不可控的意外發生,這個時候,需要的是我們解決問題的能力,而不是逃避。
可以好好冷靜下來,把這件事搞定,相信會有很多人對你刮目相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