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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漂青年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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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aby冪
我有一個恨的人,恨的原因在於不是住在我老家是我媽媽朋友,去年回去帶孩子放暑假回去老家玩,不是住在老家我房子他租我老家房子幫他女兒帶外甥女,不是我家孩子才五歲嗎?我孩子跟小妹妹玩。是我家孩子把小妹妹手房間裡們夾出血,他也沒有跟我說,第二天我跟我兒子平排坐著我手機跟兒子玩遊戲他不是經過一起身給我兒子腳踩一腳的事情,這個事情我不放在心上,不是來深圳還挑撥我和媽媽意見,現在我媽媽相信她說的話,我和媽媽不無意打架把眼睛打青了,正好他右眼看不到失明瞭,他以前也就是用右眼看東西,挑撥意見,還破壞我名聲。背後利用我媽媽。因為我媽媽更年期到了有些事情話都聽他的話,不就他過來深圳給我媽媽利用了。叫我媽媽來氣我。
小時候有,是一位老師。
小時候家裡窮,期末預收下一學期的學費,可以交可以不交。
我因為家裡實在沒錢,不能提前交,所以被他當著全班同學的面前羞辱,還罰我站在門口不準聽課。
那會兒我恨得他牙癢癢,我沒有因為貧窮而成績拖後腿,卻不曾想被他這樣指責和羞辱。
後來年齡慢慢地大了,也就逐漸放開了。畢竟有些人就是那般讓人無奈,何況也是師生一場。
但當時的恨意,一直都還記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