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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唐古看今

    在《水滸傳》中,金翠蓮是第一個出場的女配角,不知道大家看到“金翠蓮”這個名字,會想到《水滸傳》中的誰?沒錯她的名字跟小說中勾引武松失敗,又跟西門慶苟合最終毒殺親夫武大郎的淫婦潘金蓮相似。

    好了迴歸主題,事情還要從九紋龍史進尋找師父王進說起!

    到這裡我們可以看出,金翠蓮兩次的“結婚”經歷都是在充當小三的角色,第一次她是被逼無奈充當的小三;而第二次她就是心甘情願地充當小三這個角色了;

    在兩次充當小三的過程中,第一次金翠蓮是被鎮關西老婆趕出來的,究其原因應該是金翠蓮非常得鎮關西寵愛。而從後來趙員外對她的態度來看,金翠蓮應該也非常得趙員外寵愛,由此可見金翠蓮在駕馭男人這一方面還是有些手段的。

  • 2 # 平淡平安平和平心

    金翠蓮父女是社會底層的窮苦百姓。為生計,父拉琴女賣唱,實在可憐。從外象看,並無劣跡。鎮關西搶男霸女,她如品行不端,會沾沾自喜.大富豪來到眼前。父女的弱勢反抗足以證明她人正品端。父女對魯智深的千恩萬謝,更能說明她們父女的良好人品。

  • 3 # 文化一家人

    首先回答問題:金翠蓮是個好女人,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理由如下:

    一、用今天的婚姻觀念,價值觀念,道德觀念,去衡量一千年前封建社會的倫理道德,屬於風馬牛不相及的亂點鴛鴦譜。

    首先應該明確一個常識,在一千多年前的封建社會,男人娶妻納妾擁有外宅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在三綱五常為行為準則的封建倫理道德觀念統治下,在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北宋王朝,金翠蓮被鎮關西娶為小妾,對金翠蓮本人來說沒有任何問題,根本就不存在道德方面的問題。

    問題是出在虛錢實契四個字上。

    什麼叫虛錢實契?就是說,鎮關西當初答應以三千貫錢買金翠蓮為妾,並且白紙黑字寫有契約,雙方簽字畫押,屬於已經生效的法律文書。可是,契約寫完以後,鎮關西這個殺豬賣肉的無賴之徒在佔有了金翠蓮身子以後,竟然不履行契約,沒有給那三千貫錢。金翠蓮等於是上當受騙了。這就足以說明,金翠蓮是個受害者。

    更加難以理喻的是,三個月後,鎮關西的婆娘(大老婆)不知道抽的哪股瘋,說啥也不讓金翠蓮繼續住下去,活生生地把金翠蓮父女趕了出來,致使父女倆再次流落街頭。這還不算,鎮關西以契約為藉口,反朝金翠蓮父女索要那根本不存在的三千貫錢。金翠蓮父女百口難辯,只好以賣唱為生,掙錢還給鎮關西那三千貫錢。

    魯智深就是因為這個,覺得鎮關西這個傢伙實在傷天害理,才搭救金翠蓮父女逃出魔掌。他本人又趕到鎮關西賣肉的作坊,準備教訓一下這個壞蛋。沒想到,也許是一氣之下使勁過猛,也許是魯智深本身力氣就大,只打了三拳,鎮關西的小命就歸了西天。

    由此可以說明,金翠蓮本人在這件事上,是沒有任何過錯的。

    二、金翠蓮被趙員外娶為外宅,屬於天經地義合情合理,對她本人來說也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金翠蓮父女被魯智深搭救逃出渭州城,一路風餐露宿來到了代州雁門縣。湊巧碰到了一位過去的老鄰居。這位老鄰居可憐他們父女二人,幫他們介紹了當地一位富戶趙員外。把金翠蓮嫁給了趙員外做外宅。從此金氏父女才過上了安穩的生活。

    這件事情對金翠蓮來說有什麼過錯呢?沒有。有一種聲音,認為金翠蓮嫁給人當外宅是作風不好,這明明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麼。

    之所以出現這種認識,其根源無非是把今天的婚姻觀念,倫理道德,價值取向,與一千多年前的觀念相對照,這不是亂點鴛鴦譜麼。好比相聲裡面說的“關公戰秦瓊”,根本不是一個朝代的事,怎麼可能捏到一起來呢?

    退一萬步說,我們今天的婚姻法,自解放以來也是經過了多次修訂補充,也是在不斷地完善中。這和時代進步和社會的發展是相互適應的。

    施耐庵先生在《水滸傳》中寫了多個壞女人,但金翠蓮卻是例外,在施先生筆下,她是善良的,無助的,知恩圖報的。在後來遇到魯智深時,金翠蓮真心實意全心全意地拿他當恩人對待,沒有一絲一毫的過錯。

    總結:

    綜上所述足以說明,金翠蓮在兩次婚姻中都沒有過錯,是個厚道誠實的好女人。

  • 4 # 菲森睡眠

    起碼不是像潘金蓮和潘巧雲那樣的壞女人。當時社會環境決定了她的生存狀態只能賣身,雖然可能在虛錢實契上說了假話,但也是為了生存逼不得已搏得同情。至於說害了魯智深亡命天涯也不是她的錯,魯智深生性魯莽,對翠蓮心生愛憐,導致他打死鎮關西其實是被鎮關西的名頭傷到自尊了,加上自己本來就是豪邁之人,一時衝動,聽了翠蓮的一面之詞,沒給人家解釋機會就把人打死了,實在不應該。

  • 5 # 老卻英雄似等閒199

    金翠蓮這個人,不是用好、壞來定義的。

    有人做她兩次給人做小老婆說事,認為她像現代的“二奶”一樣,不勞而獲,是社會的寄生蟲。這觀點顯然太超前了。古代很少有婦女從事的職業,要有也是妓女、歌女之類的下流行當。女人的立身之本,就是嫁一個丈夫,靠丈夫來供養自己。這叫作“各人裙帶上的衣食”。

    金翠蓮在投親不遇的情況下,唯一的出路就是嫁人。至於嫁什麼人,只能“聽人說合”,因為人生地不熟的他們,沒有自由選擇丈夫的權力。先嫁鄭屠,後嫁趙員外,莫不如此。這是社會現象,不無善惡。

    什麼?你說金翠蓮為什麼不嫁個單身漢 ,一夫一妻,非要做人家的小老婆?嫁個單身當然可以,但肯娶一個外來戶、又是貧家女的,當然不會是什麼高門大戶。而一個窮小子,又難以承擔、或者不願承擔贍養金家一家三口的責任——顯然,金翠蓮的父母年紀已經大了,也是要靠金翠蓮的丈夫來贍養的。

    這樣一來,情況就很清楚了:金翠蓮不是好人壞人,只是一個受到鄭屠欺騙和汙辱的弱者。魯達是扶助弱者,不是判斷善惡 。

  • 6 # 黑水布衣

    金翠蓮,這個水滸中早期出現的女性形象,我覺得不能用好壞來形容吧。

    先看金翠蓮的背景:她們是東京人氏,流落在此,此間有個財主,叫做鎮關西鄭大官人,出了三千貫錢,娶金翠蓮為二奶。

    金翠蓮說:“誰想寫了三千貫文書,虛錢實契,要了奴家身體。未及三個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將奴趕打出來,不容完聚,著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錢三千貫”。

    也就是說鄭大官人沒有給錢,卻要了人家。現在,不僅把金翠蓮趕了出來,而且還找她追討三千貫錢。

    如果金翠蓮所說的完全屬實,鄭大官人涉嫌詐騙犯,但真正有動作的其實是鄭大官人的大娘子,也就是正妻。因此,逼迫金翠蓮的人,是鄭家的大娘子,金翠蓮痛恨的人,是鄭家的大娘子。

    那麼魯達是為了救金翠蓮,三拳打死鎮關西嗎?我看不是。

    書上原文卻把魯達看金翠蓮時的那種眼神,描寫的格外細緻:

    看那婦人,雖無十分的容貌,也有些動人的顏色。但見:蓬鬆雲髻,插一枝青玉簪兒;嫋娜纖腰,系六幅紅羅裙子。素白舊衫籠雪體,淡黃軟襪襯弓鞋。娥眉緊蹙,汪汪淚眼落珍珠;粉面低垂,細細香肌消玉雪。若非雨病雲愁,定是懷憂積恨。大體還他肌骨好,不搽脂粉也風流。

    從頭上的髮髻、玉簪看起,一直望下看,看到纖腰、看到白衫、看到紅裙、看到雪體……最後一直看到了她穿著淡黃色的軟襪子和纏著小腳的弓鞋。竟然連小腳都看了,宋代的小腳屬於身體的敏感部位,理論上是不能隨便看的。魯達把她從頭到腳全都看了個遍。最後一句:“不搽脂粉也風流”,就是不打扮也風流,就是天生本性風流。再結合“雖無十分的容貌,也有些動人的顏色”來分析,可以推斷,金翠蓮應該長相不差,而且很媚。

    我覺得通過這段描寫,魯達是有意這個小女子了,並且嫉恨起鄭大官人,於是便有了後來挑釁打死鎮關西的名場面。魯達是官差,完全可以通過官方出面來解決這件事,可惜魯達直接把路堵死了。因為金翠蓮的願望還是希望當二奶,魯達氣不過而已。

    而後來,金翠蓮並沒有回鄉,反而又傍了一個大款——趙員外,魯達在逃難時,住在了此處。後來由於被告發(原著沒說是誰,趙員外嫌疑最大),被趙員外介紹去當了和尚(看看趙員外的心思,呵呵)。於是才有了後來的魯智深。

    通篇細讀《水滸》這段描寫,真的是意味無窮,施耐庵沒有直面描寫,通過隻言片語便把意圖透露給讀者,不愧為四大名著之一。

    在那個時代,金翠蓮只不過是期待過上好日子的女人而已,一個物質的女人,雖然不太光彩,但即使放在當代社會也有普遍的現實意義,看看現在這種人太多了。

  • 7 # 月淡風青

    他們(三個和尚)經常打牌。這是個打牌的好地方。把大殿上吃飯的方桌往門口一搭,斜放著,就是牌桌。桌子一放好,仁山就從他的方丈裡把籌碼拿出來,嘩啦一聲倒在桌上。鬥紙牌的時候多,搓麻將的時候少。牌客除了師兄弟三人,常來的是一個收鴨毛的,一個打兔子兼偷雞的,都是正經人。收鴨毛的擔一副竹筐,串鄉串鎮,拉長了沙啞的聲音喊叫:“鴨毛賣錢——!”

    曾有一年大雪紛飛,在火車站旁,看見一青年女子,脫得只剩三點,渾身凍得發紫,想要換五十元路費回家,應該是和金翠蓮有相似的境遇。

    這種情況下,更多的應該是可憐。

    那麼,可憐的金翠蓮到底值不值得同情呢?

    答案顯然是肯定的。

    魯提轄路見不平,替她出氣,這不就是同情嗎?!雖然手段過激,但是就是解氣!

    金翠蓮沒幹壞事,卻備受欺辱,最後投了趙員外,才安定下來。我覺得是個可憐人,應給她祝福。好女人的話,心不壞,就應該是好女人。要是老拿“事二夫”說事兒,那就有點兒跟不上時代了。何況鄭屠那次還是被迫的。

    做個對比,閻婆惜和她相似。

    都屬於父親從小培養才藝,將來指望養老的。這無論在當時,還是現在,都無可厚非。男子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女子呢,收拾好自己,嫁個金龜婿也很正常。嫁漢嫁漢,穿衣吃飯。人之常情。

    宋江幫了忙,閻婆覺得宋江不錯。把閻婆惜嫁給宋江,結果她勾搭張文遠,威脅宋江。這就是人品的問題了。被殺掉也是罪有應得。

    綜上,金翠蓮是個好女人,應該得到祝福。

  • 8 # 墨魚軒書畫

    首先肯定的說,金翠蓮不是個好女人,她是個職業小三。

    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們就從魯智深和金翠蓮的兩次相遇來慢慢分析。

    首次相遇

    為了替金翠蓮打抱不平,魯智深三拳打死了鎮關西,害得自己丟了工作還背上人命官司,不得不亡命天涯。

    再看金翠蓮何許人也。金翠蓮,東京人,本是和父母到渭州投親,但不僅沒有找到親戚,金翠蓮的母親反而病死在客店裡,因此欠了店主的錢。

    賣肉的屠夫鄭屠聽說此事,又見翠蓮年輕美貌,就寫了三千貫文書要納金翠蓮為妾,但沒付錢卻強行佔有了金翠蓮。不久,鄭屠的妻子知道後不願意了,就把金氏父女趕出家門,父女倆流落街頭,身無分文,只好到酒樓賣唱,掙錢餬口。

    這麼看來,鄭屠“吃白食”雖然不是個東西,但金翠蓮為了錢甘願當小三,當然也算不上好女人。只可惜了魯智深,一腔正義錯有點多管閒事之嫌。

    再次遇到金翠蓮

    咱們聽金父怎麼說,原著:“金老道:恩人在上,自從得恩人救了,老漢尋得一輛車子,本欲要回東京去,又怕這廝趕來,亦無恩人在彼搭救,因此不上東京去。隨路望北來,撞見一個京師古鄰,來這裡做買賣,就帶老漢父子兩口兒到這裡。虧殺了他,就與老漢女兒做媒,結交此間一個大財主趙員外,養做外宅,衣食豐足,皆出於恩人。我女兒常常對他孤老說提轄大恩。”

    “養做外宅”!這不還是當小三嗎?由此看來,這金老漢不是什麼好爹,金翠蓮也不是什麼好女人。

    綜上所述,金翠蓮並非大家印象裡的可憐女子,她是一個愛慕虛榮的職業小三,不是一個好女人。

    不過,令人欣慰的是,金翠蓮雖然不是個好女人,但她卻是個善良的女人,她對魯智深的感恩和幫助都是發自內心的,從這一點來看,魯智深當初那麼不顧一切幫助她還是值得的!

  • 9 # 田獲三狐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這裡我們可以做個對比,實際上,金翠蓮和書中另一個女人,流落在鄆城縣的閻婆惜的遭遇很類似。

    兩個人原來都是東京人氏,都是來外鄉投奔親戚,金翠蓮是來渭州,閻婆惜是去鄆城縣。好巧不巧,兩個人的親戚又都不知去向。這還不算,走投無路之際雙親又死了一個,金翠蓮死的是老媽,閻婆惜死的是老爸,而且都是連安葬的費用都沒著落。

    下面,兩個人的遭遇也一樣,只不過遇到的人的人性不一樣。

    金翠蓮遇到了霸道的鎮關西,而閻婆惜遇到的是大善人宋江。

    接下來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魯提轄聽完以後就怒了,強忍著第二天打死了鎮關西,金氏父女得以脫身,跑到雁門關外,給趙員外做了外宅,也可以說是小三,從此使奴喚婢,過上了幸福生活。

    回過頭來再看閻婆惜,宋江扶危濟困,幫她料理了後事,而且,宋江做這好事本來是不想圖報答的,他是在閻婆的再三要求下,才把閻婆惜包養起來的。

    但是,閻婆惜過上好日子後怎麼做的呢!她竟然給宋江戴綠帽子,和宋江的幕僚,張文遠勾搭在了一起。即使這樣,宋江也忍了,他就想著眼不見為淨,不去了不就得了。可是閻婆惜還想通過那封梁山來信訛詐他錢財,這下才把宋江惹火了,拿刀捅死了她。她就是自己把自己作死的。

    而金翠蓮即使過上了好日子,時刻也沒有忘記魯智深的恩情。爺倆兒兩個每天都給魯智深燒香,保佑他一生平安,這真的很難得了。

  • 10 # 上頭派掌門

    金翠蓮是不是好女人暫且不論,可以肯定,她肯定不是個壞女人。倘若金翠蓮是個壞女人,水性楊花,貪圖富貴,見利忘義,最後偷雞不成蝕把米,被鄭屠的正房趕出家門。魯達若是救了這樣的人,先自成了糊塗蟲,是非不分,助紂為慮,何來正義可言?

    人善被人欺,金翠蓮若真是壞女人,壓根不會被欺負。現實正是如此:好人絕不會欺負別人,而壞人總是損人利己,不擇手段。金翠蓮是個可憐人,一家人投親落空,母親亡故,身無長物,漂泊無依,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被鄭屠強騙,可以說,金翠蓮有多可憐,鄭屠就有多可恨。

    被拯救後的金翠蓮跟了趙員外,她知恩圖報,每日焚香禱祝,感激魯達的再造之恩。善有善報,魯達救了走投無路的金翠蓮,在他自己走投無路的情況下,金翠蓮反過來幫助了魯達。我個人認為,一個知恩圖報的人不大可能是非不分,也不大可能是壞人。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家譜傳給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