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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人有魚7731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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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苦行僧383
不能。
這種沒有產權的車位,是不受物權法保護的。沒有車位產權,只有使用權,相當於你花了錢,只是得到了這個車位的使用權。沒有產權的車位是不能買賣的,只能轉讓。如果開發商把沒有產權證的車位賣給你,那麼,你最後拿到手的只是一紙合同,而不是權屬證書。根據《合同法》第214條的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也就是說,你買的這個停車位,甭管當初物業給你承諾的使用時間是多久,只要過了20年,就沒有法律效益了。假如這期間換了物業或者是物業又把車位賣給別人,車位就會陷入糾紛,因為你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就算打官司,也不見的會贏。
這種沒有產權的車位,拆遷時,車位由於沒有產權也拿不到相應的補償款。車位(庫)是否可銷售、買賣的唯一標準是能否辦理產權證(或有無預售許可證),如果沒有車位產權證,那麼,這個車位不允許出售。沒有產權的車位買賣,其實是一種租賃行為。這種車位購買之後,說白了其實就是租賃車位。
沒產權的地下停車庫買不如租,算一下價格很清楚呀。就算你買下來車庫產權屬於開發商你只是有地方停車車位不能出售。15萬20年7500一年625一個月小區停車有那麼貴嗎?再說還說不準能不能在這小區能住20年停20年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