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給同事幾千塊錢,本來說一週還的,現在都半年了。
期間無數次說一個星期之後還,找了無數個藉口,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做,借錢借出了個醜人,還說要麼給他時間要麼就不還拉倒。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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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閒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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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7日見聞
沒有任何辦法,把錢借出去的時候就要告訴自己:不要了,否則就別借給他。借出去的錢少也就罷了,錢多了同樣要不回來,走司法程式的結果你肯定是贏家,但對方除了一套住房沒有任何財產,賬戶上是空的,因為他早就轉移了,所以他說:我不是不還你,是我真的沒錢。為此法院也沒招兒。這就叫有法不能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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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取個什麼名字比較容易
已經無數次協商過了,都說一個星期或者十天或者有了就給,關鍵是他自己有個店,還有車行,這半年不可能沒有盈利吧,報警警察不處理,去鬧吧又不值得為了這個事兒進拘留所(我們這邊很嚴)想著不要了吧又心有不甘當初還是套信用卡給的,借錢的時候兄弟啥的叫得可親切了,現在一下子翻臉不認人真是畜生之態
借錢不還確實是個讓人傷心又痛心的事!
借出錢數小了,就自認倒黴吧,全當花錢認識個人!
錢數大了,就先和他好好談談還錢計劃,畢竟是好朋友或者親戚,同事,籤個還款計劃,分批分次讓他歸還。若果還是不行,那就要用法律手段,向法院起訴收回,這個必須有有效的證據,在法律時效內,法院才會受理。
提醒一下,在有人借錢時必須要有借款合同或者借據,等有效的證明,以防不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