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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沒要孩子現在還能起訴要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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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法重情深

    離婚後就後悔,這真是一步錯,步步錯。後悔的時候還在後面呢!

    勿輕言離婚,勿輕易離婚。

    去年,中國有830多萬夫妻離婚,這裡面不知有多少人現在正在後悔著呢?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據我所知:絕大部分夫妻離婚後,生活的並不如意,並不像自己原來所想的那樣自由自在,整天歌舞昇平、醉生夢死。他們離婚後,過得甚至還沒有離婚之前生活好。

    人生真的折騰不起,如果說你離一次婚,又離一次婚,這輩子可就算完了。

    對於協議離婚,之後又後悔的。如果說只達成了離婚協議,沒有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那麼完全可以反悔,可以不予離婚。如果到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手續,那麼該協議就已經生效,想不離婚已經來不及了。不過如果夫妻感情和好,還可以復婚,重新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當然辦理復婚手續,這就不是你一個人可以決定的事了,這就看對方願不願意復婚了。如果對方不願意,那麼你終究後悔的還是你自己。

    另外,如果說離婚後只對子女撫養問題後悔,那麼你可以另行起訴,變更撫養關係。

    但是為了避免後悔,當時離婚的時候就應當考慮清楚,非到萬不得已,千萬不要輕易離婚。否則,後悔莫及。

  • 2 # 笑看人生走天下

    假如孩子在那裡生活的好好的,你啥都要不到,法院不是你家的,不是你想怎樣就怎麼樣的,離婚超過一年後法院就不受理了,女人就這樣愛胡來,哈哈你好好折騰吧!我和前妻離婚了四年後她又起訴我,要孩子要財產,最後她要得了嗎?反而碰了一鼻子灰,倆孩子永遠屬於我,她探視權都沒有。你把我遇到試試

  • 3 # 律師說

    夫妻離婚後,關於孩子撫養權問題出現爭議的案例十分常見,實踐中除了撫養費爭議之外,撫養權的變更也是很多離異家庭的“後遺症”。

    從法律上來說,法院在審理子女撫養權問題時,主要是以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證子女合法權益為基本原則。父母在離婚後,如果想變更子女撫養權的,在以上原則上,是可以根據父母雙方、子女的實際情況就行變更的。

    相關司法解釋對於子女撫養權變更的法定情形,規定了這4種情況:

    1、因患病、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夫妻一方在剛離婚時獲得了子女的撫養權,但在撫養的過程中,這一方因為突患重病,或者是意外傷殘,從而不能繼續照料子女,或者是影響到教育照料子女。這種情況下,從子女成長的角度出發,為了更好的保證子女的教育以及成長,可尋求變更撫養權。

    2、不利於子女成長的

    爭得子女撫養權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者是在撫養子女的過程中虐待子女,或者是在與子女共同生活過程中有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成長的行為,另一方可蒐集證據起訴變更撫養權。

    3、十週歲以上子女主動要求的

    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在撫養權的判定中,十週歲以上子女的個人意願很重要,同理,在變更撫養權時,也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

    4、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由於社會現實是十分複雜的,除了以上3種情況,對於那些暫時未考量到的問題,可適用此兜底條款,讓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

    以上是變更撫養權的法律規定,實踐中,應當如何變更呢?

    首先,變更孩子的撫養權的兩種形式:一是雙方協議變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只要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准予,意思是說夫妻之間可以私下協商,然後請求法院予以變更;

    二是一方以起訴方式要求變更。但是,無論採取那種方式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都需要法院的認可。

    其次,關於變更孩子的撫養權訴訟和審理,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雙方對此不能達成協議時,應另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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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倚天劍217224907

    不管是透過民政部門離婚還是法院離婚,離婚協議書是在雙方辦理了離婚手續之後才生效。

    沒有辦理離婚手續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發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權利對於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的約定反悔。

    已經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對於證明夫妻之間的感情破裂、現有財產狀況,是可以作為證據來使用的。

    以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離婚未成,一方反悔,即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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