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先生稱回來晚沒車位了,這不是隨便停車理由,如果銀行下班關門來晚了,不經允許能拿錢?至於車位少違規停車無奈之舉的說法更是可笑至極,知道回來晚了沒車位要麼早點回來,要麼就停在外面,這不是既簡單又正常事情嗎?
說白了,石先生他們只想圖自己方便,又不想費事守規則,現在別人侵犯了自己利益卻受不了。將心比心,當初你堵人家時候想過感受嗎?
在別人車上貼小廣告屬於破壞財產違法行為,但我認為所謂的黑手也是迫於無奈。
花著錢冒著險,只為了提醒了那些不規矩停車司機,算不上報復社會,即使他被抓應該應該只賠償清理車輛上小廣告費用。但效果是不言而喻的,很多車主都會被震懾住。
從不提倡以暴制暴,但確實有用,我相信以後應該沒人再敢隨便停車後一走了之,至少也會留下挪車聯絡方式。
法律不只應該懲戒違法行為,更應該回歸定紛止爭本質,沒有違規停車妨礙他人再先,怎會有人“報復”呢?所以,這次我支援貼小廣告者。
請交警進入小區對亂停車輛貼罰單罰款扣分就行了,無規矩不成方圓,這叫一招制亂!人的素質在法律的強制下會迅速提高並長久保持
石先生稱回來晚沒車位了,這不是隨便停車理由,如果銀行下班關門來晚了,不經允許能拿錢?至於車位少違規停車無奈之舉的說法更是可笑至極,知道回來晚了沒車位要麼早點回來,要麼就停在外面,這不是既簡單又正常事情嗎?
說白了,石先生他們只想圖自己方便,又不想費事守規則,現在別人侵犯了自己利益卻受不了。將心比心,當初你堵人家時候想過感受嗎?
在別人車上貼小廣告屬於破壞財產違法行為,但我認為所謂的黑手也是迫於無奈。
花著錢冒著險,只為了提醒了那些不規矩停車司機,算不上報復社會,即使他被抓應該應該只賠償清理車輛上小廣告費用。但效果是不言而喻的,很多車主都會被震懾住。
從不提倡以暴制暴,但確實有用,我相信以後應該沒人再敢隨便停車後一走了之,至少也會留下挪車聯絡方式。
法律不只應該懲戒違法行為,更應該回歸定紛止爭本質,沒有違規停車妨礙他人再先,怎會有人“報復”呢?所以,這次我支援貼小廣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