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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同事,38歲,事業編制,在公檢法中級職稱(工作單位和家一牆之隔),現在有機會提拔副科(如果提拔肯定鄉下)去還是不去? 沒錢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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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綠水青山任我行

    針對你所說的情況,建議你不要去擔任鄉鎮的副科。主要理由如下:

    1、從家庭角度看,你現在的單位與家只有一牆之隔,照顧家庭很方便(如小孩上學接送、作業輔導等,老人照料等),尤其是上下班及日常工作的交通成本幾乎為零。如到鄉鎮擔任副科,不但正常照顧不了家庭,而且還需要自己倒貼交通費,因為鄉鎮公務員雖然每月有500元左右的交通補貼,但與實際交通支出相比,遠遠不夠。特別是到鄉鎮工作,導致夫妻分居,也勢必對正常的家庭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響。

    2、從晉升角度看,你現在是中級職稱,工資標準就相當於副科的水平,正常情況下,你憑技術“吃飯”,過幾年晉升副高、正高職稱應該是水到渠成,屆時的工資標準就是相當於副處及以上的水平。但是你如果去鄉鎮擔任副科,現有的中級職稱就沒有實際用途了,而且根據職稱管理和公務員管理的有關規定,後續你也將不能再續報高階職稱,特別是由於你“沒錢沒人”,再提拔的可能性很小,要達到處級更是“天方夜譚”。說個直白一點,對“有關係、有背景”的人來講,下鄉任職可能會為後續提撥增加基層工作經歷,屬於“鍍金”;對於你這樣“沒錢沒人”的人來講,下鄉任職就可能是為現所在單位某人騰位子,屬於“排擠”,因為天上不會“掉餡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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