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劉某(30歲未婚)因口角被兇手彭某(28歲未婚)殺害,兇手被判無期徒刑。兇手家人始終不與受害人家人接觸,且一直表明家裡經濟困難。但死者家裡父母均已60歲,且在農村,身體狀況不好,本指望死者養老的,請問這種情況能否獲得法律上的民事經濟賠償?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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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宸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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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正能量之師
怎麼辦是很無奈的事情,現實可能就是附帶的民事責任得不到應有的賠償,一是檢察院法院只能根據殺人者的所犯的罪行在量刑上加重,另外受害者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向有關部門申請援助,具體向律師諮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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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郭軍龍8
1、犯罪嫌疑人給受害者帶來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可以在檢察院提起公訴時附帶民事賠償訴訟。
2、如果確實犯罪嫌疑人沒有財產可以執行,也就沒有意義了。
3、受刑事案件受到侵害的,國家沒有補償義務。如果生活困難的,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救助。
4、對於受害人的賠償只能以犯罪嫌疑人的財產為限。不得由犯罪嫌疑人的其它親屬承擔賠償責任。但是犯罪嫌疑人的親屬如果願意承擔,那當然最好了。賠償後,在量刑上肯定會輕一點。
就知道這麼多,希望可以幫到這位提問者。
殺人:有故意殺人致死和無意殺人致死兩種。
故意殺人致死,那你幾乎是死刑了,賠錢是民事附帶訴訟。
無意殺人致死,兩人在打鬥中失手或送往醫院搶救途中死亡的,法院會依法裁定。死者家屬有附帶民事賠償訴訟,沒錢賠償,刑期會多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