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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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誠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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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胡悅695
我想是你們倆箇中肯定有一人出了差錯。不一定是哪個人想訛人。誰也不要過早下結論,但肯定有一人記錯了或忘記了,這樣的事我見過不少。如果錢不算多,乾脆吃點啞巴虧算了,以後健全手續就是了。如果有恨,可以少交往,就當拿錢買個教訓。你要有證據也可以給對方說清楚,如果說不清,就不要糾纏了,傷神費力影響事業…把這一張翻過去吧,可能過幾年水落石出,一可能永遠是個謎,吃點虧但長見識,不至於傷太大旳腦筋。如果錢多而且有證據,可以找其說清楚,認為有必要還可以走法律試試,但要有八九分把握,否則,撈神傷財傷和氣,划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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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葛怡舜
這個事情要看證據!借款要留條!沒有證據,一切都不好說話!誰主張,誰舉證!還了,就拿條簽名!所謂的親兄弟明算賬!千萬不要糊塗賬!
你也不會訛他,你們雙方都只能慢慢回意,他可能還給你了,也許你忘記了,去銀行查下,轉帳記錄,如還的現金,要對方提示下。我本人也碰過2次。一次對方忘記了要我還二次錢,時間以五六年,為了朋友的感情,我還了第二次,一萬元。過了二三過月,對方打電話告訴我,他去銀行查出來了,我原來以還給他了,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