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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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古越增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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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華南環境觀察
水資源包括山林都屬於國有資源,不屬於個人私有財產。如果是在你的土地上國有資源被個人非法佔有,你可以到國土資源局進行舉報和投訴。如果是政府或集體對水資源進行處置,需要進行資訊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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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綜改1
給你個解決問題的點子:
請求村社組織拿附近的土地同你這塊地調換,並補償當年的損失!把泉水這塊地作為公共用地!
依據:土地的所有權是集體的,礦產資源也是集體和國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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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山童佬
首先是你不能怎麼辦。國家有明文規定,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國家也有這方面的立法,況且,你所承包的土地也是國家的土地。你也只有使用權。面對被徵用的水資源,你只能是和有關部門協商解決,不要在取水過程中毀壞莊稼,以免影響收成。
問題鬧不清,請注意區分佔用山泉的是什麼單位或個人,因為土地是集體所有,任何個人沒有所有權,山泉是自然資源,也不歸任何個人所有,更不能據為己有。如果是有關部門佔用,應該有相應的憑據,如果佔用土地影響正常土地經營收益的,應做對原經營者出相應補償,就像佔用土地建基站一樣,青苗費等是需要補償的。建議先向村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