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我想很久,家裡拆遷我決定把父母接過來一起住,拆遷款不買房,因為買房貴得不償失!拆遷款歸我!姐姐不高興了!姐夫還暗中觸弄搞事!我說行可以平分,以後爸媽我們這裡住兩個月姐姐那裡住兩個月!公平!姐夫有不同意!在法律上我的做法是否是可行的?還有姐姐說分不到財產就斷絕往來,我說法律上你有逃不掉的孝順義務實在不行我們可以打官司!女人們我的做法是否正確?你們如何評價?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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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袁曼曼徵地拆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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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暴躁女
分給女兒怎麼了?我姑姐嫁到廣州了,老公家修的房子,在我進門的時候,公婆就說,以後這房子有姐姐一半,我老公不樂意,說農村規矩是兒子的,我還勸他,姐姐是你的同胞,她也享有繼承權,憑什麼不樂意?何況她嫁那麼遠,你這房子留一半給她,萬一以後她的婚姻出現問題,她也得有個窩不是?我孃家就兩姊妹,我父母的所有都是我們姐妹的,所以,怎麼分看父母,父母覺得平均分配好就行,做兒子的不要太自私。有繼承權就有義務,以後父母有病有災的,多一個人分擔總比一個人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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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歐陽楚楚pxj
父母的拆遷款你有什麼資格進行分配,姐姐難道不是父母的親生孩子嗎?你怎麼那麼自私自利呀。同時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您好,根據法律規定,房屋拆遷的補償物件是房屋所有權人,也就是您的父母。 如果房屋是家庭成員共同共有的話,那麼就按照共有的份額來分配拆遷補償款。根據您的情況,那麼對於家庭內部分割就需要遵循父母意願了,屬於處分個人財產。法律沒有規定如何劃分,需要家庭成員共同協商確定。拆遷款您的姐姐肯定有要分到一部分,但對父母也必須起到贍養義務,可以將父母接到家中居住或者每週給予贍養費用,這些需要你們共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