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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1程前

    這個問題的出現,是根深蒂固的“傳男不傳女”的傳統陋習,在農村普遍存在。自古“清官難斷家務事”,往往是說不清,理還亂的拉鋸狀態。為了父母、財產產生的矛盾,甚至兄弟姐妹反目成仇的屢見不鮮。

    您們可以嘗試從兩個方面來解決這個問題。

    第一,用親情感化。請一個德高望重的長輩,叔伯舅舅最好。因為他們瞭解情況。分別做工作,講情、講理、講法。作為兒子,不能“悶頭驢吃飽草”,任由老婆出面蹦躂。敢於擔當,為了手足情,適當補償照顧父母的姊妹。照顧父母的姊妹肯定不是為了繼承財產才贍養老人的。不能讓善良勤勞的親人臉流淚、心滴血。往往你讓一步,手足情的疙瘩就解開了,其他姊妹由於照顧父母比較少,也不會說別的。分財產是其一,關鍵是找“面子”,這“面子”大家必須給,特別是兒子。

    第二 ,如果兒子、媳婦滴水不進,就要好好教訓他們一下。那就訴之法院。法院也會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傾斜,給照顧父母的姊妹多一點財產。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父母的父母,您們兄弟姐妹都有均等的遺產繼承權。假如就您們5兄妹分割,那麼各佔1/5份額,如果中間還有把繼承權讓給照顧父母的姊妹,那對兒子來說,結局是“趕母豬上圈~丟人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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