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每年要進行繼續教育,並且要求每5年有90學分培訓,因與管理師訓的那個有私仇,他以有偏差不讓報,但區里老師認為可以,其他學校的與我同學科的老師他們學校同意報,對於此事,我怎麼處理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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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蕙子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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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赭山老王
直接我校長,讓校長找管理者,理都別理他!要想解氣,做一回潑婦,跟在其後罵,緊盯不放,走到哪裡罵到哪裡,看他以後敢不敢,讓他找上級來找你!當然,這樣一來,兩人徹底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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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噌龍快敘
我的意見是:不與他爭論, 我會從側面的和他講解,他因個人意見造成的錯誤做法會帶來哪些危害, 然後再說明個人矛盾不應帶到工作當中來, 這樣既不傷害管理師訓的自尊心,也會讓自己的不卑不亢得以展現。與人溝通,最重要的說清楚,問題說清楚,對方也會知難而退。
和對方發生正面衝突是不理智的,對方的格局也不值得你為此惱羞成怒,否則你得不償失,俗話說閻王易躲小鬼難纏,能因為個人矛盾而影響到日常工作的正常處理,對方的能力與水平可見十分淺薄,被狗犬吠,正常人也不會反吠回去。
建議是作為成年人,你在和對方分析完利弊以後,對方還不改觀的,那就只能不客氣的找教育主管部門投訴了,你不仁我只能找個不義的,咱是守法的好市民。。。
這不是很好辦麼?且不說可以找本單位領導論理,找群眾支援。即使都不行,是不是還可以找上級主管部門啊。沒有誰能一手遮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