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熟悉的一個人主動開車帶另一個不怎麼會游泳的人去冬泳,結果不怎麼會游泳的人溺水身亡,主動帶人這個有旁證曾勸另一人不下水,請問主動帶人冬泳這個人應該負什麼責任?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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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胡楊林智愚7295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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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鐵馬秋風勁漠北月光寒
沒有責任!被帶人是完全責任能力的人!我也相信,帶的人一定不厭其煩地交代了很多注意事項!
我就是游泳的人,有朋友、同事、同學、戰友,包括他們的親屬、孩子,只要交給我,我幾乎不好離開他們,特別是身體與技術一般的人!
我常常對周邊人說,別的可以適當逞能,但游泳馬虎不得,岸邊離你就是一公分,你該夠不著還是夠不著,永遠夠不著!我救過好幾個人,我救人,首先是觀察,看他們實在不行了,再去,這是原則!他們離岸邊都不遠,有的人,我救了,他們沒有再露面;有的人,我救了,他們都沒有說一聲謝謝!我不在乎,我理解!
特別是冬泳,普通人游泳是常溫,水溫大約22℃左右,一旦水溫低於14℃,沒有經過訓練的人,腦袋就鑽不下去了,而冬泳水溫多在7℃以下,個別溫度在0℃左右,身體本身有某種不宜游泳的疾病,沒有做過相關訓練,不做好充分的活動,而且首次下水者,一定要在淺水區稍微試一試,每次冬泳時間不應超過5分鐘,盲目下水對身體損害極大,沒有任何好處!
所以,我覺得他沒有責任!加油
首先搞清楚死者會不會游泳,其次搞清楚死者是自己下水還是被別人推下水的,再次看死者是不是具有法定民事行為能力人人。搞清楚這三點解決問題就不言而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