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雨葳她爸
-
2 # 不多亦
企業管理中,重獎和重罰同樣重要,需要平衡並且隨著階段而調整的。具體到綜合企業集團沒上升到過這種高度,不好評價。
但就題主的主問題“企業發展過程中”來說,偏向重罰是不妥當的。我的理解是“發展過程”是在上升期內,這個時期是需要企業員工能自發向上積極嘗試的。如果此階段採用重罰制度,那無疑會對一些願意做事的員工造成困擾而不願對新東西進行嘗試。以此肯定會錯過一些機會的。而且在現今80.90為主體的職場中,如果氣氛沉悶,很可能對人才留用不利。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如有不妥還望指正。
-
3 # 郝永明律師
任正非:什麼是人才,我看最典型的華為人都不是人才,錢給多了,不是人才也變成了人才。華為的理念是砸錢鼓舞幹勁。企業管理實踐來看,提倡重獎的比提倡重罰的企業發展的好,正激勵比負激勵效果好。我個人也從事過企業管理好多年,太強調處罰不是好現象,要多獎勵,但不是爛獎勵,必須與績效掛鉤。處罰適當為之,不應成為企業管理的主流手段。對跟不上企業發展,不適應工作崗位的人儘早淘汰,對這樣的人處罰沒有意義。
管理中有獎勵就有懲罰。懲罰制度只是手段並非目的。德魯克講過優秀的組織都是平淡無奇的,一切都安計劃正常運轉,並不需要太多“熱鬧”,所以重罰不被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