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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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小小小甜心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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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律師以案說法
簡言之:1.(患方)訴前準備,如查封病歷、殘留藥品等,應根據個案處理。2.起訴時,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及副本,身份證及影印件,門診診療手冊、住院病歷、影像資料報告、化驗單,要求賠償專案的相應證據等。3.向法院提交司法鑑定申請並墊付鑑定費用,參加聽證會進行陳述,接受詢問。4.鑑定報告作出後,增加或變更訴求並提交相應證據。5.開庭:宣讀起訴狀,舉證,質證,參加法庭調查,發表意見,進行法庭辯論,雙方同意調解時與醫方調解,不同意調解等待判決,6.接到一審判決不服次日起15天內上訴二審法院。醫療糾紛專業性強,一般患方個人訴訟困難,建議委託專業律師代理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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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獵鷲
醫療傷害怎麼打官司?
醫療傷害和醫療糾紛,沒有相當專業醫學知識是非常難打的官司。一般普通老百姓就認了吧,沒有一定醫學知識你也打不贏官司。老百姓能怎辦?說別的都沒用,還是現實一點吧!
1.在醫患 、發展勢態的基礎上,可以去公安機關或者醫院專門場所處置
2.不要有現場違法犯罪行為,否則官司可能處於被動地位。
3.不要有群體性時間,否則會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