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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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亂山殘雪夜孤獨異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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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廚具店小王
你說的是結婚前有未婚妻或女朋友的情況下,既然是未婚的,對方沒有出共同購房款的,或者自己全款購房的,屬於個人財產則完全不需要。再次既然是未婚的,有合資購房款的,或分期付款的,則屬於共同財產,必需寫上對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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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趣的靈魂兩百多斤j
不管是結婚前還是結婚後,買房應該是寫你們兩個人的名字,我認為是這樣。你們可以去溝通,不要逃避一些問題,可能彼此坦誠探討一些問題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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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嶺南後生
正常。
如果女朋友堅決不同意,那就寫一份保證書雙方簽名按指紋:
1.結婚後30天內在房產證加上女方名字,否則解除婚約。
2.結婚前在房產證加上女方名字,30天內結婚,否則刪掉女方名字。
選1還是2就看你們雙方溝通了,30天也可以改成60天或90天。
多數事情都是可以透過溝通解決的,溝通無法解決,就用書面檔案處理。
如果溝通和書面檔案都解決不了,那雙方就很難繼續走下去了。
也可以,如果是全款,女方沒有必要提起寫自己的名字,自己沒有出一分錢。如果存在房貸或者協商一致,男方買房,女方裝修,可以寫女方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