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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穿越時空的老男孩

    陪葬,是指以器物、牲畜或人與傭同死者葬入墓穴,以保證死者亡魂的冥福。以人陪葬是古代喪葬常有的習俗,而陪葬與殉葬不同之處在於,它是等待活人正常死亡後以葬於墓中。其中,有的是死者的妻妾、侍僕被隨同埋葬,也有用俑、財物、器具等隨葬,他們死後會把生前享用的一切,包括美妻豔妾都送到墳墓中去。

    陪葬大概盛行於殷、商朝時期,陪葬本身也是奴隸制社會一種非常畸形的產物,奴隸制社會這種制度,對人性和人權絕對是一種極大的摧殘,有多少人成為了這種制度的犧牲品,主要的問題還是之前統治者的迷信,認為死後需要有身前的人能夠陪伴其左右,還能繼續照顧他。

    陪葬是古代葬禮中以活人陪葬的陋俗,是階級對抗的產物,也是一種殘忍而野蠻的宗教行為,每次殉多少人,並無具體執行標準,但有一個大概。墨子曾說過,天子死後,殉葬者多則達數百人,少也數十人,將軍大夫級別的,殉葬者多則數十,少則幾個。最聞名的應該是秦始皇的陪葬,秦始皇的陪葬人資料史料記載達到了數十萬人。

    秦國是在公元前三八四年廢除人殉制度的,《史記·秦本紀》說:「獻公元年,止從死。」但實際並非如此,秦始皇死後,為之殉葬者人數之多,為歷史所罕見 。始皇三十七年秦始皇死,秦二世下詔令說:「先帝后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後宮嬪妃未生子女者一律殉葬,故從死者甚眾。《史記·秦本紀》還說:「葬既下,或言工匠為機,臧(按指奴隸)皆知之,臧重即洩。大事畢,已臧閉中羨,下外羨門,盡閉工匠臧者,無復出者。」為了擔心這些工匠洩漏墓中的機密,便將他們置於死地,估計秦始皇墓中為之殉葬者將以萬計。

    陪葬人員被執行的兩種方式

    一、直接將要送去陪葬的人殺死

    這種方式是最為常見的方式,就和我們在電視劇裡面看到的一樣,賜一杯毒酒或是一尺白綾,她們基本是無法反抗的,在古代這些身前被統治者所寵幸的人被列為陪葬人員,甚至對於家族來說是一種榮耀,說明古代社會對人們的思想起著相當大的影響,據相關記載,陪葬人員的相關家人會得到一大筆的補償和賞賜的。

    二、直接將活人強制驅趕到陵墓中

    這一種方式則更加殘忍,那些未曾生育的嬪妃們,會在送葬時被趕入皇陵,然後關閉陵寢大門,不管她們在裡面是求救還是哭泣,沒有人會理睬她們,直到地宮裡的氧氣慢慢被耗盡,她們就會痛苦得緊緊地掐住自己的脖子賣力掙扎。死亡在等待著她們,無論她們如何掙扎,既定的命運已經無法逃脫了。在這些女孩子最好的年紀裡,她們就被強制結束了這一生,在永無天日的黑暗中和泥土中繼續服侍她們的主人。

    經常有影視劇中講述,這種陪葬的人員能夠逃出來,但是在古代的嚴格的制度下基本是沒有可能能夠逃出來的,陵墓中唯一的出口被封死,根本就沒有生還的可能,再加上一般統治者的陵墓都有專人把守,這種死亡之前的恐懼感應該是令人無法想象的。據考古學家發現很多殉葬的女子,雙腿都是分開的,具體的原因筆者認為,在極度缺氧的死前痛苦中,造成了身體的各種姿勢的難易控制。

    總結

    到了康熙年間,擬議中原本準備讓40多名宮女殉葬。但由於康i熙帝對於活人殉葬深惡痛絕,下令禁止。

    康熙駕崩與1662年,就是說,中國帝王用活人殉葬的殘酷野蠻的習慣,到了公元17世紀才真正結束。人殉制度在中國斷斷續續存在了近八千年,比中國有明確文字記載的歷史還要長上幾千年。

  • 2 # 放馬狂歌浪天涯

    陪葬,都是死人,等待活人正常死亡後再葬於墓中,所以陪葬人葬於墓中時已經死亡。

    以人殉葬是古代喪葬常有的習俗,而殉葬與陪葬不同之處在於,它是以某種手段使活人非正常死亡後以葬於墓中,有自願或強迫兩種形式。其中,有的是死者的妻妾、侍僕被隨同埋葬,也有用俑、財物、器具等隨葬,他們死後會把生前享用的一切,包括美妻豔妾都送到墳墓中去。

    人殉制,應該都有所耳聞,但其中的殘酷卻是常人無法想象!中國的人殉制在殷商時期便有了,史載“春秋五霸”之一的秦穆公死後,殉葬人數就多達177人。秦始皇死後,更是讓後宮無所出的妃嬪都殉葬,秦始皇統一六國時也把六國的後宮充到了自己的後宮中,可想而知當時陪葬的妃嬪人數之多,而陪葬的還不止是妃嬪,還有無辜的工匠。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葬既已下,或言工匠為機,臧皆知之,臧重既洩,大事閉,已臧,閉中羨,下外羨門,盡閉工匠臧者,無循出者。”像這種讓工匠殉葬,以保守皇陵祕密的也不在少數。成吉思汗的墓穴在哪到現在還是個迷,也是“有賴於”當時殘酷的殉葬制。當隊伍護送成吉思汗遺體安葬時,凡是在路途中遇到的人便抓去殉葬,一路竟然就有兩千多人因此而喪命!

  • 3 # M墨墨M

      殉葬制度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中一項很殘忍變態的制度,讓活人為死人陪葬,這些人就算百般不願,也會被強迫跟隨亡者而去。不過很多人似乎並不能完全理解殉葬是怎麼一回事,殉葬的人在墓裡吃什麼?那些殉葬的人有活著跑出來的嗎?下面就來看看活人陪葬制度在古代社會的發展吧。

      殉葬制度是古代奴隸社會的一種畸形產物,這種殉葬制度,不尊重人權,視人命為兒戲,以王權為絕對的權威跟服從。此後歷朝歷代很多帝王都效仿於此,也有成千上萬無辜的性命死於這一制度的摧殘。

      古代殉葬制度最早產生於商朝,那個時候的人們相信人死後靈魂會繼續以另外一種方式活在另外一個世界中,所以奴隸主死後那些可憐的奴隸也要跟隨他們而去。而活人殉葬制度在秦始皇時期發展到了一個空前絕後的地步,秦始皇死後為他殉葬的人群數不計數,多大幾十萬人。

      古代的殉葬大多都是活人殉葬,所以這也不免讓人好奇,這些人為死人殉葬難道沒有活著逃出來的嗎?他們在墓裡又吃些什麼呢?

      其實這是大家對活人殉葬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因為古代活人殉葬並不是讓這些殉葬者活著跟隨死者下葬的,而是他們在殉葬之前都要統統被殺死。當然他們結束生命的方式也有兩種,一種是選擇自殺,另外一種就是他殺了。

      通常為這些尊貴身份人殉葬的人都是女人,活著是身份卑賤的奴僕。古代帝王死了,他生前所寵愛的妃子,是要為他陪葬的,當然前提是這些妃子是沒有子嗣,或者至少是沒有年幼的需要撫養的孩子的。這些為皇帝陪葬的女人中一般是不包括皇后的,除非是皇帝生前親自下旨。但是皇后死後是可以跟皇帝合葬的。

  • 4 # 巨集58032195

    活人陪葬稱之為“人殉”,主要存在與奴隸社會,目的是消滅對方有生力量,給敵方一種恐懼感,也給死者一種安慰,商周時期到達頂峰,到唐代基本很少有人殉了,後來元明清時期人殉又死灰復燃。古人相信死後將與現實過同樣的生活,據此虛構了一個與現實世界相同的死亡世界,即現實有人服侍,主人死後也離不開嬪妃,奴僕,文武大臣,因此奴僕,家人,下屬的殉葬就變為正當和必須的。

    朱元璋死的時候,明令他的妃子殉葬,都是直接喝毒酒,或者被強迫上吊了,進到墓裡時,已經死了。

    至於少數直接把活人麥島墓裡的,和平時期很少見,但是古時候,經常會有假死的現象,活人在一些簡陋的土墓裡,只要有氧氣,三五天是沒有問題的,至於氧氣耗盡,也就是逐漸進入了昏迷,十分鐘就不行了。

    突然想起了,陳凱歌拍的楊貴妃,貴妃在自己的棺材裡活活悶死,不寒而慄。

  • 5 # 七月風吹過

    殉葬制度,用活人殉葬,是奴隸社會的一種非常殘酷的制度。殉葬人有活埋的,也有被殺或自殺後陪葬。考古發現的中國最早殉葬制度始於商代。

    陪葬是等待活人正常死亡後再葬於墓中,所以陪葬人葬於墓中時已經死亡,不可能在墓中活多少年。

    中國古代的封建社會中,人命真的是如螻蟻般的低賤,最讓人無法理解的就是帝王死後需要陪葬的制度了。

    很多的影視資料裡瞭解到大多數還是通過活埋的方式,也有先賜死的,其中有一種是灌水印。這是一種非常殘忍的方式,為的是不破壞屍體,並且不讓屍體腐爛。 還有一種是自殺。就是在皇帝死了之後,公里的太監就給各個妃嬪們每人發一條白綾,讓她們自己去上吊自殺勒死自己。 最後就是活埋了,這也是最慘絕人寰的一種方式了。

    漢、唐兩朝皇陵的重要特點不是以人殉葬而是陪葬制度,即在皇陵附近讓皇親國戚和達官顯宦死後陪葬皇陵。

  • 6 # 戀戀有情

    這個問題比較沉重,甚至有點恐怖,所以我考慮再三才決定聊一聊。古代活人陪葬是一項非常殘酷的制度和做法,一般都是帝王之家才會有這種制度,一度興起又一度被廢除。如果要問活人進去以後能活多久,這個要看墓穴內的氧氣有多少,很難有準確說法。不過一般都是死後陪葬的。

    如何陪葬的

    一般都是先選好陪葬的人,陪葬者極少數是自願,大部分都是被迫陪葬。確定陪葬人以後都是先處死以後再移入墓穴陪葬,不可能直接關緊墓穴,那太恐怖了。

    假設是直接關緊墓穴,因為墓穴內有一定量的氧氣,人是不會馬上就死的,會堅持一段時間,幾小時甚至幾天都有可能。地宮有的很大,所以氧氣量相對也大,堅持時間就久一些。

    據說修建秦始皇陵的時候,再快竣工時為了免除工人完工後出去洩露天機,就把這些工人直接處死在地宮,這也是很殘忍的。因為沒有發掘,所以只是猜測。

  • 7 # 歷史畫中人

    導語:陪葬是等待活人正常死亡後再葬於墓中,所以陪葬人葬於墓中時已經死亡,不可能在墓中活多少年。

    古代殉葬制度

    殉葬制度,用活人殉葬是奴隸社會的一種非常殘酷的制度。殉葬人有活埋的,也有被殺或自殺後陪葬。

    明英宗時期廢除,後清朝初年殉葬復起,至康熙年間止。

    商人相信人死以後,靈魂生活在另一個世界裡,墓葬是墓主在另一個世界的居所,一切按照「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禮制辦事。奴隸主貴族死後,都用奴隸為之殉葬,以供其死後奴役驅使。在河南安陽發掘的奴隸主墓葬中,一般都有幾個、幾十個人殉葬,有的大墓中,有二、三百人殉葬。有的骨架旁放著刀劍,是武士奴隸;有的骨架旁擺著車馬,是駕車奴隸;有的骨架殘存有狗骨,是養狗奴隸;有的骨架旁沒有頭骨,頭骨在另一邊,是被殺後殉葬的奴隸;有的骨架上手骨還被反綁在背後,並有明顯的掙扎痕跡,是被活埋殉葬的奴隸。

    周代

    商以後,周、春秋、戰國、秦朝皆有殉葬習俗,《墨子·節葬》篇說:「天子殺殉,多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多者數十,寡者數人。」墨子說的是春秋戰國時期。《西京雜記》載:「幽王冢甚高壯,羨門既開,皆是石堊。撥除丈餘,乃得雲母,深尺餘,見百餘屍,縱橫相枕藉,皆不朽。唯一男子,餘皆女子,或坐或臥,亦猶有立者,衣服形色,不異生人。」唯一男子應是幽王,百餘女子應是殉葬的宮婢、妃妾。

    秦國用活人殉葬始於秦武公,《史記·秦本紀》載:「武公卒,葬雍陽。初以人從死,從死者六十六人。」秦穆公死後用人殉葬的數目更大,據《史記·秦本紀》記載:「三十九年,繆(穆)公卒,葬雍,從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車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針虎亦在從死之中。秦人哀之,為作歌《黃鳥》之詩。」陝西鳳翔發掘秦景公墓,發現有一百多位殉葬者。

    秦國是在公元前三八四年廢除人殉制度的,《史記·秦本紀》說:「獻公元年,止從死。」但實際並非如此,秦始皇死後,為之殉葬者人數之多,為歷史所罕見 。始皇三十七年秦始皇死,秦二世下詔令說:「先帝后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後宮嬪妃未生子女者一律殉葬,故從死者甚眾。《史記·秦本紀》還說:「葬既下,或言工匠為機,臧(按指奴隸)皆知之,臧重即洩。大事畢,已臧閉中羨,下外羨門,盡閉工匠臧者,無復出者。」為了不讓這些工匠洩漏墓中的機密,便將他們置於死地,估計秦始皇墓中為之殉葬者將以萬計。

    殉葬是一種比任何嚴刑酷法都更加殘忍的做法,古代為帝王殉葬的人,有被殺的,有自殺的,甚至還有活埋的。前兩種殉葬方法,是人死後再去殉葬,但是,至於最後一種活埋殉葬的方法,就真的很難讓人想象了。

    一般來講,古代為皇帝殉葬的人,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後宮裡的女人,還有一類就是奴隸和修建地宮的工匠等。

    皇帝死後,生前伺候他的宮女,以及後宮中受寵的,不受寵的妃子,前提是這些妃子都沒有孩子,都是有可能會為皇帝殉葬的。而且,帝王陵墓的構造,必須完全保密,所以那些參與到皇陵施工的工匠,有很多人會在完成工程後被殺死,直接給皇帝殉葬。

    古代妃子和太監給皇帝陪葬,這種人必然在皇帝生時是心甘情願的:一是因為愚忠,二是為家人能得到好處。否則,一個心存嫉恨的人,在另一個世界弄到一起還指不定誰搞死誰呢!自殺的人都可能反悔,被活殉的人在陵墓裡掙扎也沒什麼好奇怪的。

  • 8 # 老胡說三農

    古代的活人陪葬又稱“殉葬”,是古達的一種非常殘忍野蠻的行為。

    “殉葬”是一種非常自私的社會制度。作為皇室宗親來說,既可以用大臣“殉葬”,也可以用妻妾宮女殉葬。但作為豪紳來說,大多都會用丫鬟僕女殉葬。據稱,有一位豪紳在臨死之前對兒子交代,一定要將自己的棺材做的大一些,在自己死後,一定要將兩個丫鬟放在兩邊,而將自己放在中間一同埋葬。兒子聽父親這麼一說,立即表示反對。兒子對父親說,這種埋葬方法不符合禮制,況且,兩個丫鬟是活人,一旦扣進棺材,她們倆合起夥來欺負你怎麼辦?父親聽兒子這麼一說,便不再堅持自己的意見,從而才使得兩個丫鬟保住了性命。其實,兒子之所以要“保”下兩個丫鬟,主要是因為這兩位丫鬟已經與兒子私通了而已。

    我們都知道人一旦離開空氣超過4分鐘就會導致腦死亡;如果超過6分鐘,心跳就會停止。當然,也有例外,據資料記載,也有人憋氣超過15分鐘的,但這僅僅是一種個別現象。

    古代帝王將相的墓穴都比較大,空氣儲存量會比較多。因此,陪葬的活人一般會活過半個月,只有極少數的人會活過20天。不過,不管是活半個月也好,或是活20天也好,想必他們的心情都是非常糟糕的。當時他們所希望的並不是活多久,而是希望自己儘快死掉,以免自己在空氣稀薄並且無吃無喝的環境中受罪呢!

  • 9 # 黎濤微世界

    回答這個問題沒有經驗可談,依照看過的資料和史料來進行臆想吧。

    古代的活人陪葬,基本上都是皇族或是貴族,讓自己的妃子、丫鬟或是手下的人,讓他們陪著皇族或是貴族一同死去,讓皇族或貴族死後也能風風光光。這種殘酷的陪葬形式殘害了多少生靈,見證了統治者的血腥和草菅人命。

    從看到的史料或墓室的圖片看,墓室內裝飾豪華,空間足夠人站起來活動。有的為了需要,還留有通氣孔。在下面的供品裡,不乏吃喝,還有酒水等物,有的還點著長明燈,能持續多年。

    剛剛被埋到裡面的活人,只要有一定的空氣流動,不會因為缺氧立即死亡。

    會出現幾種情況。一是因為恐懼和害怕,與死人相伴,會讓他們呼吸急促,感覺空氣稀薄,手腳發冷,覺得自己快要死了。他們不去找吃的,喝的,兩天就被嚇死了。

    第二種人是膽子還算大些的,明知道自己早晚也是死,還敢找吃的喝的,堅持一段時間後,當所有的食物和水消耗殆盡後,有十幾天的時間人就沒有了。

    第三種能堅持更長的時間,他們知道出不去了,也期待著有盜墓的人出現,把他們救出去。他們藉著稀薄的空氣,省吃省喝,多堅持一些日子。有的到死都沒有等到挖墓的人前來,這樣的人能活30多天。

    最後一種就是堅持到挖墓者的到來,自己留下了一線生機,重新活了過來。

    這種與死人共同下葬,還能活著出來的人,不是人簡直就是神,他們的心理素質強大的可怕。

  • 10 # 北山老喬

    古代活人陪葬,其實不僅僅在中國古代存在這種現象,其他地域的古歷史中也存在這種陋習,比如說古印度、西亞地域和歐洲地域等。

    活人陪葬,顧名思義就是將活人陪同死者一起葬入墓穴,但實際上活人陪葬也有的是葬前將活人處死後再入葬,其目的就是保證死者的亡魂與冥福。古代地位低下的人是沒有權力選擇生死的,上等人殺人的方法可以說是花樣百出,而命賤如螻蟻的下等人,雖然有向生的慾望,但在權力面前是無法反抗的,在主人生前做奴才,在主人死後也是需要到冥府繼續服侍的。

    這種觀念現在看起來感覺很不可思議,甚至有些殘忍,但對於當時的社會來講,這就是正常的殯葬方式。而活人殉葬不單單是將活人強行活埋那麼簡單,活埋只是這個陪葬套餐中的飯後甜點。這個套餐中包括擊殺、砍頭、燒死、投水、剖開身體取出內臟等等,反正現在你能想象出來的,古人們就能幹出來。或者試想一下,你每次抓住一隻蒼蠅,你處死它的方式是不是也是可以變著花樣的來,這裡沒有貶低或者詆譭亡者的意思,只是為了能夠讓大家更清楚地認識到陪葬處死的殘忍性。不知道哪位高人能夠找到《商代的俘虜》這本書,吃飯的時候看很下飯。

    考古發現,商周時期充當殉葬品的多是命比紙薄的奴隸,春秋戰國後期活人殉葬的思想算是不像之前那麼迂腐了,最著名的就是秦始皇陵兵馬俑,是以陶俑代替了大部分活人,漢朝以後活人殉葬的陋俗漸漸變弱,但還是偶有發生,比如孫權下令以陳愛妾殉葬。宋朝時代,除了那些邊遠地區的人(遼金地區)不太聽話以外,活人陪葬幾乎不再發生了。但不是每一個皇帝或者達官貴人都是順著毛撫摸的,明朝明太祖,將這個消失千年的陋習又拾了回來,真是想一出是一出,包括滿清入關後依然“繼承”前朝的“傳統”,一直到康熙十二年,敕(這個字念chi四聲)禁奴僕殉主,從此之後活人陪葬算是徹底告一段落。在這往後就別再想了,現在都是文明社會了,一把火一盒灰,逝者安息生者堅強。

    說來半天的回答是驢脣不對馬嘴,要說活人進去以後能活多久?首先要知道一般陪葬的都是主子生前的奴人或妾妃,這些人的奴性很大,洗腦洗的很乾淨,他們可能會認為陪同主人共往另一個世界是種榮幸,所以一般不會鬧騰,最多也就是哭兩天。墓穴內空氣稀薄,甚至沒有火光,缺少食物水源,這時候就算有,估計他們也沒有心情吃喝,經常看電視劇的都知道,人在心力交瘁、傷心過度的情況下,說斷氣就斷氣了,這顯然是有些誇張但也不是不可能。也就是說,活人陪葬進去以後,往往可能不是餓死渴死的,而是出於內心的恐懼外加空氣供氧不足加速了死亡速度,最終猝死或者缺氧腦死亡,時間上應該不會太久。

  • 11 # 北山裡人家

    樓主的這個問題,本身就是錯的。

    在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兩個概念:

    1、陪葬,是指以器物、牲畜或人與傭同死者葬入墓穴,以保證死者亡魂的冥福。以人陪葬是古代喪葬常有的習俗,而陪葬與殉葬不同之處在於,它是等待活人正常死亡後以葬於墓中。

    2、殉葬是指以器物、牲畜或人與陶傭木俑傭同死者一同葬入墓穴,以保證死者亡魂的冥福。以人殉葬是古代喪葬常有的習俗,而殉葬與陪葬不同之處在於,它是以某種手段使活人非正常死亡後以葬於墓中,有自願或強迫兩種形式。

    瞭解了這兩個概念之後,估計樓主是想問的是有關於古代“殉葬”的事情吧?

    殉葬有的是死者的妻妾、侍僕、臣子被隨同埋葬,也有用俑、財物、器具等隨葬,他們死後會把生前享用的一切,包括美妻豔妾都送到墳墓中去。殉葬制度是指強迫或鼓勵人殉葬的制度,例如《元史·卷三十四》所載”大寧和眾縣何千妻柏都賽兒,夫亡以身殉葬,旌其門“,往往成為奴隸制或封建王朝壓迫百姓的手段。

    封建社會前期,殉葬事件較多。後世大多不殉葬,但遼代與明初恢復。

    明英宗朱祁鎮臨終前,下令廢除人殉制度。此後歷代皇帝再未曾下令大規模活人殉葬。

    那麼,古代的殉葬是如何進行的?是否就像樓主說的那樣,在墓室裡面待著再被餓死或者被悶死的呢?

    位處洹北侯家莊西北岡的殷代王陵,共有九座殷王大墓以及附屬於大墓的一千二百四十二座小墓。這些墓地遺址是殷商奴隸主貪婪、殘暴的最好體現。

    根據學者對發掘現場的推測:當陵墓工程臨近尾聲時,奴隸們就被綁起雙手,一隊隊牽進墓道,面向墓坑,並肩成排跪下,由劊子手從一頭按順序殺到另一頭。在奴隸死後,繼續填坑埋土,直到覆蓋全部屍體,再拉奴隸過來按同樣的方式獻祭。

    自明太祖朱元璋開始,明朝宮廷的嬪妃常常要為皇帝殉葬,許多史料都記述了宮廷中的這種人殉現象。

    《明史.后妃傳》記載,明太祖去世時,“宮人多從死者”。

    《今言》卷二記載:“太祖陵不知祔葬幾妃,今陵祭旁列四十六案,或坐或否,大抵皆妃嬪也。”

    《萬曆野獲編》記載:“太祖孝陵,凡妃嬪四十人,俱身殉從葬,僅二人葬陵之東西,蓋洪武中先歿者。”

    跟漢朝以來許多自願殉葬的女性不同,為明朝皇帝殉葬的嬪妃大多並非出於自願。她們被賜予紅帛,用以自縊。

    根據北韓的史料記載:“及帝之崩,宮人殉葬者三十餘人。當死之日,皆銅之於庭,晌綴,俱引升堂,哭聲震殿閣.堂上置小木床,使立其上,掛繩圍於其上,以頭納其中。遂去其床,皆堆頸而死。韓氏臨死,顧謂金黑(韓氏奶母)曰:‘娘,吾去!娘,吾去!’語未竟,旁有宦者去床,乃與崔氏俱死。”

    所以,古代的殉葬,並不是把人活埋,而是先把殉葬的人員選出來,通過賜予紅帛,用以自縊,或者把人拉到墓室之後砍殺,或者賜毒酒,用死人的屍體作為陪葬,而不是直街用活人陪葬。

  • 12 # 楊康小王爺

    首先我們要了解的是活人殉葬,所謂的活人殉葬簡稱人殉,這樣的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殷商時期,盛於秦漢,大概結束於清康熙年間。

    活人陪葬這要分以下幾種情況:

    皇帝生前的嬪妃、宮女、太監,待皇帝駕崩後賞通常賜毒酒或者白綾,逼迫他們自殺,自殺身亡後被丟進陵寢的陪葬室。皇帝駕崩後,選擇性的挑一些服侍過的宮女、太監活埋在陵寢中。有目的性的陪葬,殺一些兵士、傭人、甚至太醫、御廚,為的死後也要享受王權,掌控地下王國。修建王陵的工匠,多數的皇帝怕盜墓賊盜墓,害怕死後也不得安寧,於是在王陵修好後,為了防止洩密,通常把這些核心的工匠以及善後的工匠殺死在墓內,這樣就可以完美的保守住了陵墓的建造結構以及各式各樣的機關陷阱。

    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般修建得陵墓的都是窮苦出生,處於社會的最底層,他們具有很高的智慧,在這樣的情況下做一些反抗或者給自己偷偷的留個後路也是人之常情。歷史上比較出名的“陵墓逃生事件”發生在明朝,發掘定陵的時候,考古工作人員怎麼也推不開地宮的大門,突然有個工作人員突然發現門縫裡面有東西,湊過去往裡面一看,原來是一石塊抵住了門。這塊石塊就叫做“自來石”,它就是中國古代工匠的發明,也是他們給自己留的一手後路。

    地宮大門關閉後,工匠在裡面將自來石豎起一定得角度再開啟門,人就可以出去了。等到人出去後,關上門,自來石就會因為自重而傾斜,門完全合上之後,自來石就剛好卡在大門內側的突起物下面了,這樣門就完美密封了,也沒人知道工匠逃脫了。如果家庭實在太窮的也可以順帶著帶點珠寶回去,變賣之後從此遠走他鄉。

    當然這是運氣好的,還有運氣不好的,來不及退出,被困在陵墓裡,他們幾乎不大可能被困在棺槨室,在狹小的陪葬室氧氣很快耗盡的情況下,結局也就註定了。

  • 13 # 愛新覺羅家的小薇

    古代用活人陪葬的,主要原因與傳統喪葬文化有關,古人相信死後將與現實過同樣的生活,據此虛構了一個與現實世界相同的死亡世界。

    希望到了另外一個世界,能和現在一樣,所以就有了“人殉”這一禮法。

    “人殉”,始於史前文明時期,在父系氏族社會也存在,商周時期到達頂峰,到唐代幾乎沒有“人殉”啦,遺憾的是“元明清時期”人殉又死灰復燃。

    在古代,殉葬方式主要有三種。

    這種“殉葬方式”剝奪了妃子們的生命,但不至於那麼恐懼,一般是毒酒或者白綾自縊而死。

    最後被活活餓死,或者精神分裂被自己嚇死。這樣殉葬的妃子一般都是生前犯過很大錯誤的妃子或皇后還有他們身邊的侍從。至於能活多久,至今是個迷,畢竟這個不可能有記載。

    殉葬制度延續了兩千年,直到清朝才被廢除。這種變態的皇權至上的觀念,讓無數鮮活的生命,就此結束。

  • 14 # 無聊處

    取決於墓室大小和陪葬人數多少,如果人數上空間大,氧氣含量多人這就能活的久點直至氧氣耗完。反之人數多空間小氧氣上,需氧量大,很快就會因缺氧而死。要說具體多久死沒人做過這實驗,沒有資料支援,所有的回答都是憑經驗。

  • 15 # 睿哲讀書

    2004年,捷克一個苦行僧為了探究活人殉葬究竟能生存多久,竟然以身犯險,讓助手將自己關進棺槨,埋進數米深的墓穴裡,並與助手約定10天后再將他挖出來。10天期限一到,助手挖開墓穴後,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這位苦行僧叫旦涅克.扎赫拉德卡,因為捷克這個國家百分之八十是不信教的,扎赫拉德卡為了向世人展示宗教信仰的神聖,也為了探究活人埋在地底下究竟能生存多久,便決定以身犯險,將自己活埋。

    在扎赫拉德卡之前,也有人用同樣的條件,做了同樣的實驗,並創造了吉尼斯世界記錄——活人被埋在地下,不吃不喝,最多能活4天。

    而扎赫拉德卡這次要挑戰的時間是10天,所有人都覺得這種挑戰實在是太冒險了,不僅不人道而且根本不可能成功,畢竟吉尼斯記錄也才4天而已。

    扎赫拉德卡卻偏偏不信邪,他讓助手幫自己放進一口事先準備好的木質棺材裡,再將棺材埋進一個三四米深的墓穴裡。

    扎赫拉德卡在棺材裡與外界的聯絡,只有一條通風管道。由於是活埋,人體呼吸釋放的二氧化碳會使得棺材的溫度升高,所以他的助手幫他在棺材上開了一個小孔。

    10天后,助手依照約定挖開了墓穴,他已經做好了最壞的打算,但令人意外的是,扎赫拉德卡竟然還活著,只是人消瘦了一大圈,嘴唇全是乾裂,他開口第一句話就是對助手說:“快給我點水喝!”

    扎赫拉德卡說,在10天的“活埋生涯”中,最痛苦的就是太渴了,渴得他幾次都想咬自己的舌頭,但是透過這次挑戰,他也在黑暗之中重新認識到了生命之美。

    看到這兒,你是不是就以為,古代的活人陪葬,也能活4-10天?

    真實情況並沒有這麼簡單!

    首先,無論是扎赫拉德卡的10天挑戰還是在他之前的4天吉尼斯記錄,他們都不是完全封閉的狀態。棺材上有一個小孔,而且棺材與外界還有一條通風管道,至少說明是有氧氣進入墓穴裡的,而且墓穴裡只有一個人,沒有其他人與他搶空氣。

    其次,苦行僧的體質和耐力畢竟還是和普通人不一樣作為苦行僧,他們必須忍受常人認為是痛苦的事,如長期斷食甚至斷水、躺在佈滿釘子的床上、行走在火熱的木炭上、忍受嚴寒酷暑等,來鍛鍊自己的忍耐力。

    第三,活埋的墓穴條件也與古人不同。扎赫拉德卡的墓穴是比較鬆軟的土壤,空氣多少還是能夠進入到墓穴裡的。

    而古代能讓活人陪葬的,身份都不一般,墓穴都不可能只是蓋上一層土那麼簡單,會建得跟個房子一樣,密封性非常好,深度也絕對要比挑戰者的臨時墓穴深很多。埋葬之後,墓穴就直接從外面封住了,裡面留有的空氣是有限的。

    2012年,斯里蘭卡就有一位名叫賈納卡.巴斯納亞克的24歲男子,讓他的家人將自己活埋在一個深3米的地溝裡,棺材上面用木頭和土壤完全密封,沒有任何通氣的環境,結果在被埋6個半小時後就不幸身亡了。

    如此說來,古代的活人殉葬,密封條件做得那麼到位的情況下,是不是最多也就只能活幾個小時呢?

    這就要從中國活人殉葬制度的發展說起了。

    活人殉葬制度在有國家出現之前就有了,一共經歷四個階段

    1、殷商時代人殉最為殘酷

    活人殉葬制度在中國具體是什麼時候興起的,並沒有明確的歷史記載。

    但根據1959年考古挖掘的大汶口遺址,是距今6000多年的新石器晚期父系氏族遺址,在發現的墓葬中,就已經有人殉的痕跡。

    說明,中國的活人殉葬制度早在史前文明出現以前就有了,在出現了國家之後,也就是夏商時,活人殉葬就開始盛行,直到中國歷史上的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朝,活人殉葬的制度依然存在。

    在不同朝代,活人殉葬的殘酷程度不一樣,但殷商時期的活人殉葬是最殘酷的。

    殷商君王死後,會把他們生前所享受的一切帶到地下,包括他們的僕人和妻妾。他們認為,在他們死後,到了另一個世界也需要有人侍奉。

    因為當時是奴隸社會,奴隸是奴隸主的私有財產,奴隸主可以任意處置奴隸,把他們當成“牲畜”一樣,在殉葬之前,會把他們和牛羊一起,用各種方法虐殺,最常見的就是砍頭和焚燒,此外還有剁碎、血祭和活埋等,總之非常殘忍。

    當然,對於他們的妻妾,一般不會用這麼殘忍的手段,還是會讓她們以完整的身軀殉葬。

    在中國已經發掘的古墓中發現,殷墟侯家莊(發現甲骨文的地方)商王的大墓中就有164具殉葬者的骸骨,商王妃婦好(【zǐ】)墓有16人殉葬。考古學家對這些骸骨的骨骼進行鑑定,發現全都是年輕的女子。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社會雖然進一步發展,但殉葬制度並沒有因此消失,反而變成一種常見的風俗,不僅僅是一國之君,連稍微有點身份的貴族,在死後也會用活人陪葬。

    《史記》記載,秦武公死時,“初以人殉死,從者66人”;秦穆公死後,“從死者177人”,其中有三人還是他的良臣。

    2、儒家時代強烈反對人殉

    殉葬制度雖然在春秋戰國禮崩樂壞後,又開始反彈,但當時儒家是強烈反對的。

    《禮記.檀弓》記載,齊國大夫陳子車死在衛國,他的妻子和管家就商量說要人殉,並且還擬好了人殉的名單。子車的弟弟子亢回來奔喪,他的嫂子對他說:“你大哥是因病去世的,我們擔心他到了地下沒人服侍,打算派幾個人殉葬。”

    子亢是孔子的學生,認為殉葬不合禮制,就說:“我哥雖然是得病需要人服侍,但要說服侍得好,誰能比得上他自己的妻子和管家呢?我是不主張人殉的,如果真的要,我認為二位更為合適。”

    兩人聽到這話後大驚失色,再也不提人殉的事了。

    到了秦朝,雖然秦始皇是以法治天下,但他也欣賞儒家思想,死後以兵馬俑來陪葬。

    漢高祖劉邦取得天下後,他對於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施行的暴政和秦二世的暴虐招致民怨是深有體會,因而廢除了這種慘無人道的人殉方式。

    除了劉邦以外,漢朝的帝王們基本都不主張活人殉葬,很多皇帝也都明令禁止人殉的制度。比如漢武帝劉徹在位時,儒生董仲舒上書“去奴婢,除專殺之威”,建議漢武帝廢除人殉制度。

    這一建議也得到了漢武帝的重視,並且影響了之後皇帝們的行為。漢宣帝時期,繆王劉王(漢景帝劉啟的曾孫)死的時候,就強迫侍女殉葬。大鴻臚禹便將此事上奏給漢宣帝:“(元)病中遣令,令能做樂的奴婢從死,迫脅自殺者凡十六人,暴虐不道。”

    漢宣帝確認屬實後,廢除了劉元封國的稱號。

    3、遼朝以後人殉死灰復燃,明朝最為瘋狂

    可以說,殺生殉葬在兩漢基本上都是被禁止的,甚至一度就要消失殆盡了。

    然而,到了五代十國,少數民族大量湧進中原,使得中原文化開始倒退,他們當中的貴族為了彰顯自己的地位,便又恢復了人殉的制度。

    而將這一方式制度化的是遼國,遼國不僅恢復了人殉制度,在方式上也有所改變,在“殺殉”的基礎上增加了“活殉”。

    也就是先前的人殉,殉葬者在進入墓穴時已經被殺死了。而到了遼國,他們會直接抓走大量的百姓,將他們趕到墓穴之後封死大門,讓他們活活餓死憋死,是所有人殉方式中最為殘忍的。

    史書記載,在遼太祖耶律阿保機出殯當天,朝廷將陵墓附近放了一頭活獅子,由於附近的百姓都沒見過獅子,覺得十分好奇,便紛紛前去觀看。

    當他們走近陵墓時,守陵的官兵二話不說就將這些百姓推進陵墓,然後將墓門封死。這些觀獅的百姓就這樣成了耶律阿保機的殉葬者,總共有100多人。

    但要論殘忍程度,耶律阿保機還是比不上元朝的成吉思汗,馬可波羅在《馬可.波羅遊記》中就有記載,成吉思汗死的時候,陪葬人員超過了2萬名。

    到了明朝,中華大地的統治者雖然又換成漢人,卻比之前的任何朝代都要瘋狂。《明實錄》記載,朱元璋死的時候,要求後宮嬪妃一律殉葬,總共46人,給明成祖朱棣殉葬的則有30人。

    在明朝,殉葬的女人被稱為“朝天女”,殉葬女子的家庭被稱為“朝天女戶”,朝廷會對“朝天女戶”一定的獎勵,“朝天女戶”的家屬不僅可以加官進爵,官職還能世襲。這一制度一直到明英宗時期才被廢除。

    但是到了清朝,殉葬制度又捲土重來,清太祖努爾哈赤、清太宗皇太極、清世祖順治死的時候,都有後妃殉葬,但相對於明朝或者前朝來講,清朝的殉葬那是小巫見大巫了,只是一些沒有子嗣的妃子。

    清朝的人殉制度一直到康熙十二年,康熙才下令廢除。

    不過在中國的活人殉葬制度中,大部分都是“殺殉”,“活殉”相對比較少。“殺殉”就是殉葬者在殉葬之前,就以各種手段比如賜毒酒、白綾、灌水銀等先殺死。

    這是因為活殉非常的殘忍,被活殉的人們通常都是在自己不知道的情況下被迫殉葬,他們在死前的掙扎會打擾墓主的安息。甚至,因為殉葬者強烈的求生意志,會使得陵寢成了一個“弱肉強食”的環境,為了活下去,強者會殺掉弱者,用他們的血肉補充能量和水分。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殉葬古墓被挖掘後,墓中的骸骨都會出現不同程度的傷痕的原因。

    那麼活人進入墓穴中,究竟能活得多久呢?

    活人進入墓穴的存活時間,其實是有跡可循的,《吳越春秋》記載,吳王闔閭的女兒因為對父親有怨氣自殺。

    闔閭非常悲痛,除了給女兒大造墳墓,放了許多金鼎、銀樽、珠寶等作為隨葬品外,為了給女兒撐排面,竟然在送葬那一天,還用一隻鶴引百姓觀看,到了墓地後,將觀看的百姓全部趕進地宮,關上墓門。這些觀鶴的百姓,就這樣成了闔閭女兒的殉葬者。

    一開始,人們還能聽到從墓穴中傳來哭天搶地的哀嚎聲,三四個時辰後,哀嚎聲就慢慢變得越來越小,到第四天的時候,就幾乎沒有什麼動靜了。

    這和科學家用現代科學進行的推測基本上是一致的。

    科學家認為,一個人一天的吸氧量大概是550升,古代的陵墓大概是150到300平方米左右。以一個300平米的陵墓來舉例,300平米的空間大約含有30萬升的氧氣,理論上來講,足夠100人吸吸5.4天。

    但是通常來講,一個人不可能在沒有一點氧氣後才死掉,長期在缺氧的情況下生存就會窒息而死,因此大多殉葬者最多隻能堅持3天左右,很多可能在第一天第二天就死了,真正活到4天以上的非常少。

    而那些能活3天以上甚至更長時間的,基本上是靠著一些非常極端的方式存活著,比如吸食同伴的身肉。

    因此,古人的活人殉葬,他們在進入墓穴後,能活多久,取決於陵寢的大小,以及殉葬的人數。空間越小,殉葬的人數越多,活的時間越短,相反越長。

    但是根據一般的常識,一個人不吃飯只喝水可以活10天-15天左右,不進食不喝水3-7天左右,而在一個沒有食物沒有水還缺氧的環境下,人能存活的時間就會更短了。

    只不過,對於這些活殉者來講,活得時間越長越痛苦。

    想想看,在明知自己必死無疑的情況下,卻因為生理本能,需要蠶食同伴的血肉,沒有尊嚴地撐到生命的最後一刻,該是多麼的絕望啊。

    相比較來講,“殺殉”對於殉葬者來講,就要痛快多了。

    但無論是“殺殉”還是“活殉”的人殉,都是極其不人道的。

    雖然中國在康熙朝時就下令廢除殉葬制度,但華人的封建思想仍然十分頑固,加上政府本身也鼓勵“夫死而妻以身殉”,稱這種行為為“殉夫”“殉節”,“殉夫”的女人則被稱為“烈婦”,政府會給這些人立牌坊,民國時期就還有很多所謂的大家族逼女子殉節。

    幸運的是,在新中國成立,人民當家作主,百姓的思想得到轉變之後,中國歷史5000多年的人殉制度終於徹底走向滅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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