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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雨農與一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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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刺蝟安全
《殺人回憶》原型凶手抓到了!
想起現實中警察的原型、華城的警官河升均,曾給這個當時不知是誰的凶手寫過一封信:
"那個《殺人回憶》你看了嗎?作為一個連犯人也抓不到的警察,我無論如何都沒有顏面走入電影院裡去看,只能一個人偷偷在汽車影院裡看……
即使有一天我不在了,我的後輩們也會把你逮捕歸案的。我們一直在進步。
請務必不要比我先死,我們必定會見面的,對吧。"這一天終於來了!
今年7月,南韓國家科學搜查研究院從罪犯資料庫中進行比對,檢查出一名約50歲男性在押犯A某DNA與連環案中的凶手DNA一致,9月18日此資訊正式公佈,讓這段33年的懸案終於可以劃上句號。
覆盤"華城連環殺人案"真實細節:受害者共計10名,資訊如下(真名隱去)
a 1986年9月15日,71歲女性,發現地點為華城郡檯安邑郊外田地,有性侵痕跡,勒死。追訴時效2001年9月14日。
b 1986年10月20日,25歲女性,檯安邑灌溉水渠中,有性侵痕跡,勒死。追訴時效2001年10月19日。
c 1986年12月12日,25歲女性,檯安邑稻田中,勒死。追訴時效2001年12月11日。
d 1986年12月14日,23歲女性,華城郡正南方郊外稻田,有性侵痕跡,勒死。追訴時效2001年12月13日。現場遺留了犯罪嫌疑人的毛髮。
e 1987年1月10日,18歲女性,檯安邑稻田,有性侵痕跡,勒死。追訴時效2002年1月9日。現場收集到了嫌疑犯的精液,血型為B型。
f 1987年5月2日,30歲女性,檯安邑山中,勒死。追訴時效2002年5月1日。現場發現嫌疑犯的鞋印。
g 1988年9月7日,52歲女性,華城郡八灘面的灌溉水渠中,勒死。追訴時效2003年9月6日。
h 1988年9月16日,14歲女性,檯安邑自家中,勒死。現場殘留嫌疑犯毛髮。案件已偵破。
i 1990年11月15日,14歲女性,檯安邑山中,性侵痕跡,下體被塞入圓珠筆、鋼勺、叉子,現場發現嫌疑犯的精液和白頭髮,血型為B型。追訴時效2005年11月14日。
j 1991年4月4日,華城郡東山中,69歲,性侵痕跡,勒死。現場發現嫌疑人毛髮。追訴時效2006年4月3日。
當看完整件案情資料之後,隨之而來的是一股窒息感和毛骨悚然。
4年10名女性!上到老人下至婦孺!然而這樣的惡性連續案件突然停止,只會是因為犯人入獄或者死亡,才會停止犯案。
每當看到這類事件的時候,那種作為女性深深的無力感都會席捲而來,地獄坦蕩蕩,魔鬼在人間。
不可否認的是,無論在哪個國家,女性都是弱勢群體,永遠是惡魔口中的"獵物"。
身處於這個混沌社會,我們無法抗拒那些明裡暗裡的危險。
危險不以我們的意志而消失,惡人也不會因為譴責而收斂。
我們戰戰兢兢,我們慌張不已。
長槍給你 ,盔甲給你 ,披風給你 ,
務必請你,一而再 再而三 三而不竭
千次萬次 ,毫不猶豫地,保護好自己。
尤其是隻身一人遠赴異國,追求夢想的你。
我不能無時無刻提著瑞士軍刀護你餘生周全,也不能奢求這個社會突然變好。
唯有讓你學會更好地保護自己,更為實際。
當豬豬女孩到了最危險的時刻!
1. 別傻傻地只會說救命,而是應該喊"穿藍色襯衫的哥哥,請你幫我報警"。直接先將"責任"定給某一位,以免讓大眾產生責任分散心理。
2. 直接毀壞他人財產,吸引注意。(不是讓你談戀愛吵架就摔人家東西,是在關鍵時刻用來避免因他人的社會性懈怠而使自己不得救的事情發生用的招兒)
3. 防範於未然,一直有個暗號,和家人還有閨蜜都講好,如果我們彼此之間說暗號,就等於出事了。
(看過一個新聞,有個女生被劫持了,她老公打電話來問她在哪,罪犯刀子架在她脖子上讓她撒謊,她就淡定地說和媽媽逛街了晚點回去就結束通話了,她老公報警了,警察救了她,因為她媽媽已經去世,她老公覺得蹊蹺就報了警。這個思路大家可以借鑑)
4.帶緊急避孕藥。在一些國家可能很難買或買不到。 即使你不認為你在那裡會被性侵,做好防備總是沒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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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悍馬狂飆
警方在採訪時表示:在一個月前從犯罪資料庫中通過10起凶殺案的DNA鑑定,其中兩起凶案的DNA與鑑定結果相符。同時強調案發現場當年雖然找到了菸頭、頭髮等物品,但當時科技和人力都水平不夠,所以才無法揭露真相,這起南韓犯罪史上的著名懸案歷經33年之後正式宣告破案,但遺憾的是:因為早已經過了法律追訴期,犯罪嫌疑人不會因為這些案件受到懲罰。
南韓媒體公開了嫌疑犯在獄中的照片。
華城連環殺人案發生在1986年9月15日到1991年4月3日,在4年零7個月時間內作案十次,京畿道華城附近的村莊總共有10名女性受害人,僅僅1人倖存,年齡從14歲到71歲不等。凶手手段殘忍,行凶過程都是先綁架、再強姦,最後用勒斃的方式殺害受害人。
案發現場照片
這起連環殺人案在當時的南韓引起轟動,曾經出動205名軍警,調查了約21000個嫌疑人,堅定了570組DNA、180根毛髮、40116枚指紋,其中第八起案件的凶手被抓獲,但其他9樁案件卻一無所獲,1996年,華城連環殺人案經金光林導演拍攝成舞臺劇“Come and See Me”,被搬上舞臺,之後根據實際調查資料與採訪記錄等,案件於2003年被正式拍攝成《殺人回憶》搬上銀幕,轟動一時,成為南韓電影里程碑式的作品。後來,這起案件先後被改編成電視劇《岬童夷》《訊號》《隧道》《檢法男女》,電影《V.I.P》等作品一再搬上熒屏。
電影《殺人回憶》海報
雖然現在已經不能根據這名凶手的罪行予以他懲罰,但是起碼凶手再不能出來作惡了,也可以聊以告慰9位受害者了。這一次,正義雖然遲到,但終於到來了。
《殺人回憶》中最後一個鏡頭:時隔多年,男主角聽說真凶是個長相普通的人時露出了複雜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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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絕地雙噴
案件細節透露多的話,就會有大把的人模仿學習。比如指紋,血跡,毛髮,腳印之類的。簡單的,比如說現在我要去殺一個人,肯定是頭髮洗乾淨,戴上手套,穿個偏大或者偏小的普通鞋子,避開攝像頭,找一個可以合理解釋自己不在現場的理由,殺完人以後,全身衣服凶器一律銷燬乾淨。如果有可能,時間充足,屍體都一併銷燬封水泥裡面沉入湖裡或者江裡面。現場的血跡其實最不好處理,理想的狀態是控制了要殺的人,在一個大的塑料帳篷裡面把人剁了,現場不留任何血跡。實在時間緊急,就澆油放火燒一遍。所有辦完,回家睡覺,第二天自己該幹嘛幹嘛,誰能知道我殺了人?
你跟被害人有衝突和厲害關係,是案件的一個突破口,這一點肯定是會被辦案人員盯上,所以要緊的是決定要殺人,還是等個5年以上,跟被害人沒有任何聯絡之後,再實施你的計劃吧。想想5年了你都沒有放棄要殺人,那也是這個人該死。如果能找到像傑森斯坦森這樣的機械師,第三方專業殺手介入,案子就更查不了。
判死刑的張扣扣,要是能看到我以上說的,搞不好案子也破不了。都等了那麼多年,就不會長點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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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電影集中站
最初在機緣巧合下,認識宋康昊的第一部電影就是殺人回憶,也深刻認識了這位南韓影帝的精湛演技,關於這部電影,我來表達一下自己的看法,畢竟看了十多遍還是有一些小見解的
說下電影背景,殺人回憶是以南韓華城連環殺人案真實事件為背景,所創作出來的一部經典制作。關於華城案,是從1986年9月15日到1991年4月3日,在南韓京畿華城市泰安一帶發生的婦女性侵殺人案。在4年零7月內罪犯作案10次。截止到2006年4月2日,第十起事件的上訴時效(15年)宣告終結。即使今後抓到罪犯,也不能判刑。這起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令南韓陷入一片恐慌的華城連環殺人案隨著上訴時效終結,在人們的記憶中成為“殺人回憶”。
大致案情相信大家從電影上都有所瞭解,那麼凶手也是大家津津樂道的一個話題。那麼凶手到底是誰呢?我個人認為不止一個,應該在兩位以上。為什麼這麼說,還記得影片後半段,漢城警察跟宋康昊根據唯一活下來的女性的口供,抓住了類似嫌疑人樸興圭,就是那個小白臉,不難看出他是唯一一位符合那位活下來的女受害者口中的凶手,那麼在缺少證據的情況下,劇中主角在上一位受害者屍體中發現了凶手精班,相信大家還能記得劇情,但猶豫南韓當時技術不達標,只有送出美國進行檢驗,但結果竟然與樸興圭不符,那麼問題就來了,這能證明樸興圭無罪麼?顯然是不應該的
因為大家看電影中的案件,知道大多數受害者都是被折磨致死的,只有後半段唯一一位女性活著,可凶手又與之前的死去的受害者精班不符,那可以大體看出了,凶手肯定在兩位,或者兩位以上,這是肯定的。至於樸興圭這個嫌疑人,我更相信他就是那位活著的女受害者的施暴者,但苦於無證據,更何況,真正的凶手,其實還在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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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娛樂至上I娛樂至死
電影中,凶手究竟是誰?
這裡我們不考慮現實中案件的結果,僅就電影給出的資訊進行分析。
首先,電影中有7次案件,按受害者遇害時間排列如下:
1號受害者:山邊婦女,也是唯一的倖存者,她的遇害時間為1986年9月
由此可知,受訪時間約為1987年10月左右,即:山邊婦女所說的去年為1986年。
2號受害者:樸寶姬,遇害時間為1986年10月20日,屍體在10月23日被發現
3號受害者:李香淑,遇害時間為1986年12月19日
4號受害者:獨孤賢順,遇害時間約為1987年7月
5號受害者:送傘婦女,遇害時間在1987年9月7日至10月20日之間
6號受害者:安美善,遇害時間在1987年9月7日至10月20日之間(在5號受害者之後),屍體陰道內發現桃子
7號受害者:女學生,遇害時間在1987年10月20日之後
以上是全部受害者,接下來分析凶手。在回答凶手是誰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看電影中的兩個細節:
1.片頭的小孩
2.神祕的鍋爐工
帶著這兩個問題,我們來分析凶手是誰。
先從3號受害者李香淑開始。根據電影可知,傻子是此案的目擊證人。當他被逼問凶手長什麼樣時,他的回答十分奇怪:
他是指樸賢奎把他丟到火裡?還是指那個凶手把他丟到火裡?
顯然是後者。因為樸賢奎1986年9月才退伍來到此鎮,而“那個人”在傻子小時候就把他丟到火裡:
繼續往後看:
現在我們來回答這個問題:把傻子丟到火裡的那個人,即那個凶手,是誰?
最有可能的,就是傻子他爸。
第一,他爸經營烤肉店,到處有火;第二,事情發生在傻子小時候,他爸有最多接觸傻子的機會;第三,從劇情來看,傻子被燒一事似乎沒有留下案底,作為他爸更容易做到這一點;第四,導演鏡頭的暗示;第五,傻子自殺的行為。
傻子為什麼自殺?因為他怕繼續追問下去他會把他爸供出來。從“傻子看到他爸店裡被砸後發狂”這段劇情可以看出,傻子對家庭的重視及保護欲。因此,為了保護他爸,他選擇了自殺。
而警察們也許永遠也不會想到:凶手竟是傻子他爸,一個平凡無奇的普通人。這便是鍋爐工的用意:你身邊普普通通的你我他,都有可能是凶手。
回到案情,既然凶手已經找到,為什麼文章還有這麼長?
因為凶手不止一個。
從1號受害者山邊婦女的案件來看,凶手的手很軟,顯然不是傻子他爸,卻與樸賢奎的特徵高度吻合:
從手指細節基本可以判定:樸賢奎是1號案件的凶手,即這一系列案件的開創者。他就像該行業的領導品牌,後起之秀紛紛向他學習,模仿他的作案手法:雙手綁於背後,內褲套頭等等。傻子他爸就是這麼做的。模仿作案有兩大好處:一是有了犯罪行為的參考模板,二是降低了自己被抓的風險。這便是片頭小孩的用意,導演在暗示:有人在模仿作案。
模仿者除了平民,甚至還有警察。聽起來也許有點不可思議,但4號案件很可能是徐泰潤警官模仿作案的結果。
首先,他主動從漢城跑到這個鄉下地方:
其次,注意他來的時間:
那麼,徐警官必然是在1987年來到警局,即:2號與3號屍體被發現之後。
接著再看4號受害者是怎麼被找到的:
首先,是徐警官突然提起:
然後,他又主動提出搜查,並給自己設定了艱鉅的挑戰:兩天內找到屍體
接著看胖警察提到受害者時徐警官的反應:
再看胖警察說受害者之前可能去了哪裡:
找到屍體後,徐警官第一個指出:凶手的手法與之前兩具屍體一致:
綜上所述,徐泰潤極有可能用模仿作案的手法殺了獨孤賢順。案發經過可能如下:小鎮美女獨孤賢順不甘屈身小山村,一心想去漢城闖蕩。27歲這年,她終於啟程。在漢城她遇到一個叫徐泰潤的警察,兩人隨即陷入情網,可是好景不長,矛盾日益增多,一次爭吵中,徐泰潤喪失理智,強姦並殺害了獨孤賢順。
因為徐泰潤是警察,所以他很可能瞭解到2號與3號案件的細節,同時他具備一定的反偵察能力,再加上獨孤賢順剛好來自案發小鎮,於是他想到將案件偽裝成連環殺手作案,藉此永久擺脫自身嫌疑。所以他主動申請去小鎮查案,提前佈局,時機成熟時找出屍體,嫁禍給連環殺手。但他沒想到的是,這麼做的不只他一個。
接下來說5號案件。5號案件是唯一一個能明確指出凶手的案件。凶手是誰?是他:
接著說6號案件。這起案件,手槍男有較大的嫌疑:
6號案件發生後,警方在屍體衣服上發現了精液,據醫生說法,可能是凶手手淫所致。這與手槍男風格一致,可視作導演的暗示:
同時,屍體陰道內被塞入桃子,這是一種虐待與發洩的行為,緣於“手槍男被拘留期間受到無理的毆打與虐待,從而產生的報復心理”。警局的暴政使得手槍男無論在心理上,還是在犯罪條件上(知道了所有犯罪細節),都具備了行凶的潛質。
7號受害者也是同樣的例子:陰道內有各種異物,行凶動機同樣是對警局暴力執法的不滿與報復。
凶手是樸賢奎,從手指細節便可判斷:
至於最早發現屍體的2號受害者,從邏輯上來說,我認為凶手也是樸賢奎。因為這是一系列模仿案件,從傳播的角度來看,山邊婦女案可能不至於將犯罪手法傳遍大街小巷,但2號案件是一起殺人案,足以在當地街頭巷尾引起輿論紛紛,從而為後續案件提供模仿基礎。
但從內涵上來說,我認為凶手只是一個從未在電影裡出現過的角色,一個普通人,很普通的那種。
以下是與題目無關的額外資訊,感興趣可以看看。
與真實案件的對照
電影中發生了7起案件,現實中為10起(1986年至1991年)。
電影中受害者都為年輕女性,現實中受害者最高年齡竟然達到71歲。
電影中沒能抓到凶手,現實中抓到了第八起案件的凶手,但其被證實為模仿作案,與其他案件無關。
電影中凶手遁入無形,現實中凶手(第八起除外)也逍遙法外,隨著案件上訴時效(15年)的過期,今後即使抓到凶手,也無法判刑。
電影中調查警力十分有限,現實中該案是南韓警方有史以來動員人數最多的案件:先後出動了205名警察,嫌疑犯與證人達到21280人,40116人接受了指紋鑑定,570人接受了DNA鑑定,180人接受了毛髮鑑定。
精心設計的細節
殺人回憶這部電影的精細程度高到令人髮指,每一處都體現出導演精心的設計,例如:
場景塑造
逼真的屍體:
時代背景與雙關隱喻
電影中故事發生時間正處於南韓從軍政獨裁向民主政治過渡前夕。當時的總統全斗煥(任期1980年至1988年)以野蠻軍事獨裁著稱,在位期間曾發動鎮壓平民的“光州慘案”,黨民之間矛盾異常激烈。電影中多次描繪了這種矛盾:
片尾暴力警察的腿被傻子用釘子打傷,必須手術切除,也象徵著全斗煥政府被推翻下臺,南韓逐漸步入民主化時期。整部電影的辦案主線,也是一個由蠻橫到理智,從迷信到科學的過程。
電影語言
鏡頭
本片的運動鏡頭顯然經過精心設計,沒有任何刻意的花俏,完全服務於敘事,十分簡潔流暢。
以這幾個鏡頭為例:
6:44-8:44:一個長鏡頭,跟隨主角在腳印位置與屍體位置兩次來回,著重表現了當時警察的特點,同時交待了案情
1:03:23-1:03:35:抓捕嫌疑人時的快速運動鏡頭,製造出由速度帶來的緊迫感
1:23:07-1:23:15:變焦鏡頭,來回切換主體,敘事極為流暢
剪輯
全片的剪輯風格可以用兩個字概括:快進,跳過無關緊要的情節,毫不拖泥帶水,零廢鏡頭。
以這個片段為例:
1:55:40-1:55:41:徐警官一腳將樸賢奎從家裡踢到了鐵軌上,省略了大段相同性質的情節(從家裡拖到鐵軌)
結語
殺人回憶的優秀之處實在太多,比如還有無可挑剔的演技,比如還有動人心絃的配樂,著實是南韓電影不可逾越的一座高峰,必看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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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優優飛揚
真正的凶手,影片沒有展示。
事實上,現實生活中,凶手至今沒有捉到。以致於有人感慨 ,
想到真凶可能會若無其事坐在電影院裡面,與電影最後一個鏡頭裡宋康昊含淚的雙眼四目相對就覺得好驚悚
這個電影牛逼的地方,在於他在破案的過程中,展現南韓八十年代的人情風水,讓人看到好人如何成為暴力狂的。
這個人情風水,足以解釋,凶手的滋生土壤和難以捉獲的重要原因。
影片主角在查詢凶手時,逼供手段層出不窮,反應了當時執法系統的有罪推論。這種方式很容易喪失民心。
警民關係不融洽。
因此,在警察辦案過程中,即使民眾發現線索 ,告知警察的可能性也很低。
事實上 ,要理解這部電影的牛逼之處 ,還需要對南韓八十年代的社會環境有所瞭解。
80年代的南韓正是專制的軍政府。影片中也嶄新了示-威-遊-行,學校的救護演習,軍警的特殊任務。
一個洋溢著暴力滋生的大環境,讓很多人都習慣用暴力處理問題。
影片中有個一直反對逼供的探員 ,到最後也開始逼供嫌疑人。他沒有改變世界,卻讓世界改變了他。
以凶手代表的底層民眾釋放的暴力,警方對犯罪嫌疑人釋放的暴力,警員之見產生的暴力,都在告訴我們, 殺人回憶 ,是一個對充滿暴力社會環境的書寫。
影片結尾,已經時003年,已經辭去警職的樸警察,遇見一個小女孩。
小女孩告訴他,她見到了真正的凶手,
那個人只能用普普通通來形容。
樸警官似乎才明白,在一個充滿暴力的環境中,我們每個人都是施暴者,不過是扮演的角色不同而已。
另外,大家有沒有發現,八十年代的樸警官面部浮腫,身體處於亞健康狀態,
二三十年後,他的精氣神好多了。
社會環境變化了,人也會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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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陳愛電影
電影《殺人回憶》是根據真實案件改拍成電影的,這個案件至今都未破,所以電影直到結局我們都不知道凶手到底是誰,但是據說南韓警方已經抓到嫌疑人,但是在電影中我們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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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最後的風度zz
這部電影好就好在不知道誰是凶手,你可以去推理任何一個人都是有可能是凶手,最主要這個案件當時也沒有找到凶手,一直到現在已經銷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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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娛記小櫻
看到你這個提問我就想起了當時我剛看完《殺人回憶》的場景。就像你這樣,電影放完很久了,我卻還走不出來。
到底誰是凶手呢?明明感覺凶手就在眼前,可是卻抓不住他?
故事的中對於殺人凶手的描述也是很耐人尋味的,“普通人的樣子”!就是這句話,我們的心就像撓癢癢似的,到底是誰啊?
那個小白臉相信很多人都會懷疑,可是做了檢測後發現並不是。是不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殺人凶手的行為殘忍,即使警察在調查,行為也毫不收斂。絲毫不把警察放在眼裡,讓人憤怒!
可是還是不知道他是誰啊!這個電影后來也成為我心裡一個難過的梗,不去想他吧,可能凶手是那個小白臉,也可能是別人,可能編劇都不知道凶手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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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殺惡魔 · 烈日飛雪:南韓華城連環詭案30年祭
溫馨提示:血腥圖片均已做必要的處理,請放心食用
01 楔 子
1986年9月15日到1991年4月3日,大韓民國京畿道華城郡(今華城市)附近地區,曾有10名女子慘遭蹂躪,先遭遇綁架,然後被施強姦,最終遭虐殺,僅1人得以倖存。總統腳下,案件連發,舉世震驚。
更令人如鯁在喉的是,此案始終無法確定嫌疑人。警方顏面掃地,民間人心惶悚。2006年4月2日,南韓警方無奈宣佈:因超過法律追訴期,本案終止偵查。如此凶案竟這般慘淡收場。不過,第一起血案發生後30年之際,事情發展似乎迎來轉機。
02血色幕布
1986年9月14日,一個平平無奇的日子,華城郡安寧裡(今隸屬花山洞)一位71歲農婦李完任(이완임)在女兒家投宿,第二天離開,卻沒有回到家中。第二天,不遠處的田地裡發現了李完任的屍體。下半身赤裸,且手腳以“X”字型捆綁。警方調查後認定李完任是被人強姦後勒死。血色幕布,緩緩降臨華城。
10月20日,陳雁裡(今陳雁洞)青年樸賢淑(박현숙 25歲)在晚上8:00相親完後,在前往巴士站的途中被勒死。屍體胸口有4處類似螺絲起子造成的傷口。
12月12日,安寧裡主婦權正紛(권정분 24歲)與丈夫聚餐,用餐完後丈夫返回公司,權正分則在晚上11時左右搭巴士的回家途中失蹤。4個月後,權正分的遺體在距離家庭住址50米外的稻田中被發現。死者面覆內褲,遺體已開始腐爛,死因是同樣是勒死。
12月14日,官項裡公司職員李桂淑(이계숙 23歲)在水原市某咖啡店相親完後,於晚上11點乘巴士的回家途中失蹤。一週後在附近稻田裡發現其遺體,雙手被胸罩反綁,頭部裹著緊身短褲,死因亦為勒死。
以上懸案尚未偵破,第二年年初又添血案。
1987年1月10日,黃雞裡(今隸屬花山洞)學生洪真英(홍진영 18歲)放學後於晚上8:50分獨自乘坐巴士,之後為行蹤不明,隔日被發現遺體在田地中。雙手反綁,嘴巴被襪子塞住,死因是被圍巾勒死,衣服被脫掉後再蓋到身體上。
5月2日,陳雁裡主婦樸恩珠(박은주 30歲)於晚上11點從家裡出發準備迎接丈夫的途中遇害。上半身赤裸,死因是被胸罩勒死。
此後這名變態惡魔“休息”了一年多。
八灘面佳才裡(沒錯,地名就是這樣,我核對了三遍)主婦安基順(안기순 52歲)長期協助兒子經營的食堂,1988年9月7日,安吉順於晚上9:30在回家途中遇害。被發現遺體在農水路小河附近的草叢,陰道被放入桃子碎片,雙手被胸罩反綁,嘴巴被襪子和手帕塞住,死因是勒死。犯罪現場是從水原市相隔了29千米的地方,巴士司機稱有目擊到嫌犯。
僅隔一週後的9月16日,又發生了一起13歲(另有漢文材料稱為14歲)少女樸相熙被殺案,但警方在收集了上千名男性的資訊進行排查後判定凶手為罪犯尹某(22歲)。一般認為,此案與華城連環案並無關聯。但不論有關與否,血色恐怖期間中的每一絲風吹草動,都足以讓朝野全民心中的驚駭與憂懼成倍放大。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這裡以百度百科為首的華文材料和以維基百科為首的網路產生了敘述分歧。同天還發生了另一個案件,大致情況是這樣的:
9月16日,一名13歲的樸姓女子在晚上9點前往教會的途中被歹徒從後面持刀威脅,然後將樸某強行拖到稻田裡實施強姦。嫌犯得逞後,“出乎意料”地沒有下殺手,而是脅迫被害人交出攜帶財物,被害人得以乘機逃往對面村莊。這是連環案中唯一的倖存者。女孩後來向警察反映凶手應該在二十歲以上,身高在165~170釐米之間,體型偏胖。
1990年11月15日晚上6:30,餅店洞(今餅店一洞)女學生金美淨(김미정 13歲)像以往任何一天一樣與和朋友們道別然後回家,當晚失蹤。第二天父母與警察在山野展開搜尋,最後找到的卻只是在一堆松樹枝埋藏著的遺體。屍體雙手雙腳被反綁,嘴巴被胸罩塞住,胸口有兩道刀傷。陰道被插入圓珠筆、叉子、湯匙。後經法醫解剖,發現屍體胃裡有未消化的食物,基本可以判斷是凶手脅迫死者在遇害前吃掉了母親為其準備的食物。這是所有案件中死狀最殘忍的一起。
1991年4月3日,東灘面盤鬆裡(今東灘一洞)老婦權順相(권순상 69歲)於晚上9點在回家途中遇害,在距離住址150米以外的松林發現其屍體,死因是被長筒襪勒斃。下半身只剩內褲,陰道被塞入襪子。
以往認為,這是華城系列姦殺案的最後一起,自此該凶手一直泥牛入海潛藏人間。
該系列案件遲遲無法告破,資本主義警察的腐朽惰怠必須為之負擔一定責任。但在當時南韓軍政府執政末期人心思變的大環境下,警方依舊累計動用警力2050000人次以上,搜查物件21280人,比對指紋達40000人以上,毛髮鑑定180人,這些資料均創下各種世界歷史上的偵查紀錄。
由於2007年以前南韓法律規定公訴時效為15年,故華城連環殺人案最後一起案件的訴訟時效已於2006年4月2日到期。這意味著,即使真凶被找到並得以控制,也不能對其進行刑事處罰。
此刻,法律,竟然成了人間惡魔最後的保護傘。
03 烈日飛雪
實際上,1991年權順相案之後的幾年仍有類似的慘案發生。
例如1996年10月,京畿道烏山市還曾發生過17歲女學生金珍雅(化名,音譯)失蹤案。但據韓警方調查研究,認為此案有很大可能性是模仿犯罪,不列入華城連環案的偵查範圍。
33年,彈指即逝,足以在表面上抹平一切悲哀與苦難。
健忘的人類啊,除了偶爾看看《殺人回憶》唏噓幾聲外,已經不太關心這一系列慘絕人寰的凶案。
導演奉俊昊曾表示,他相信華城凶案的罪犯如果還活著一定會去看這部電影,所以電影最後老警察的凝視,就是在盯著銀屏前的這個惡魔。
平凡無奇的西元2019年,歷史的鐵鉤突然纏繞到了什麼東西,真相迅速脫離淤泥向水面衝刺。
沒錯,是科技。這個烈日薰灼的夏天,有心插柳的科技攀升,帶來了歷史的轉機。
沒錯,DNA技術越來越發達了.
很多以前檢測不了的,現在可以檢測了,以前檢測不準的,現在更準了,以前很貴很花時間的,現在成本大大降低了。當年南韓警方辦案時由於技術限制,不得不將證物送往日本進行分析。而現在南韓國立科學調查研究所可以憑自己的技術能力破解疑案了。
1994年,忠清北道清州警方曾偵破了李春載(音譯)姦殺妻妹並拋屍的案件。李春載被判無期徒刑,但入獄後表現良好,一直被視為“模範囚”。
對比華城系列案與清州案,警方發現以下共同點:
手法極其相似;李春載住址接近華城;最關鍵的是,李春載DNA與其中三個犯罪現場(第5、7、9案)遺留基本一致。因此,一切證據最終指向李春載,他是華城案的真凶,這幾乎成了板上釘釘的事實。但李春載數次否認,並“表現出不以為然的樣子”。
9月19日,韓警方成立57人組成的調查小組——其實這規模已經不小了——繼續針對該案件進行深究。
但如前所述,公訴期早已超過,即便有如山鐵證拿得出手,李春載——或者其他什麼阿貓阿狗——也完全不用再接受法律的懲處了。
李春載究竟是一個怎樣的人?
受害者們的家屬,只能眼睜睜看著李春載在牢獄之中風吹不到雨下不著地花著納稅人的錢度過一生,然後在極度痛苦中活在回憶與輿論中。
何況1991年的“青蛙”凶殺案、李亨浩綁架案等“著名”懸案,其凶手依舊逍遙法外。南韓政壇上的無數波譎雲詭,還在人民的聲討聲中繼續著。
這遲到的正義或許最終會來臨。
但你說,它還是正義嗎?
— — 本文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