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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T敬往事一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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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隨風142679001
什麼時候藍牌車能拉18噸了啊,總質量才不到4噸,除去車輛本身的重量剩下的就是拉貨的限值,連貨帶車不能超過總質量,超一點都是超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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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開啟車窗看景色
從2020年元旦起,高速公路將不再按照重量收費,而是按照車(軸)型收費。
根據車類分型,以後高速路根據車長和最大允許總質量將兩軸車分為兩類收費。
車長小於6米且總質量4.5噸以下劃為1類車,也就是藍牌輕卡;其餘兩軸貨車均上黃牌,稱為二類貨車,收費可能高於一類車4角多錢,一類車按小客車收費。
題主所說的4.2噸藍牌貨車,元旦起我分析,如果你的總質量超過4.5噸的,可能按行駛證、車門外標註的總質量數字繼續按二類車收費;如果行駛證註明的是4500kg以下,就按1類車收費,你可以對號入座。
新收費標準執行以後,如果你的藍牌貨車總質量超過4.5噸,可能會面臨更換黃牌的可能。而新車上牌,自然就會按照車型的長度和總質量標準來上藍牌或黃牌了,這個沒什麼爭議了。
以上僅為個人觀點,只能作為參考,準確訊息還是要官方給出的資料為準或者親自過一趟收費站就全知道了。
你想多了,並不是所有兩軸車都是18噸,六米二以下的,你上高速看看,是按你行駛證上來還是給你18噸?更不要談藍牌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