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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明天更美好224928156

    真的沒必要在一起了,就說我自己吧,我和老公家是同一個省,不是一個市,談戀愛那會我媽知道後想盡一切辦法來阻止我,可是我呢?不管是誰的話都聽不進去,有句話說的好,女人在談戀愛的時候智商為零,已經被花言巧語填滿了整個腦袋,毅然嫁給了他,可是到頭來男方家沒有把你當成是一家人,在婆家你永遠融不進去,生小孩也不照顧坐月子,包括小孩和我的生日電話都沒有打一個,說忘記了,老公永遠只和他自己家人親,你要是沒聽他家人的話就說是故意的,我現在是後悔,想離婚看到自己生的小孩有媽在他們都這樣,你說要是我要走了,那他們實在太可憐了,所以我覺得找婆家還是近些比較靠譜。

  • 2 # 幻想家74715084

    這個要看男方了,兩個人商量著來。聖經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這樣符合規矩。丈夫是妻子的頭,妻子當順服丈夫,所以現在看來女孩最好也要尊重男孩的想法不要一意孤行,如果真的想要生活在一起要彼此依靠彼此成全,而不是天天守在父母身旁。這是我的理解,我也馬上要嫁人了。

  • 3 # 夏天71230

    沒有必要在一起了,因為女朋友也不願意跟這走,說明感情不咋樣,經不起考驗,一個路遠都成了這樣,以後咋經歷人生的風風雨雨,趁早散夥,各自去尋找自己的另一半,互不耽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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