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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京律師鍾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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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飛天大蝦殼837
以販賣婦女兒童罪論處,建議立法部門儘快完善相關立法並儘快出臺相關司法解釋,簡化辦案流程,對於此類犯罪的特殊性以及為社會帶來的影響的嚴重性,建議一律從快,從簡,從重,疑似行為一律按“疑似”即為“既遂”定罪量刑,鑑於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社會危害性巨大,絕不亞於毒品犯罪的危害性,建議按照共和國最高刑罰處以極刑並處沒收全部財產,震懾犯罪分子,從根本上剷除社會毒瘤。
江蘇永衡昭輝律師事務所 鍾延成律師團隊為你解答:
《刑法》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