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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上午,像往常一樣,吳女士在雲南省精神病醫院陪護患有雙相感情障礙的女兒。到護士發藥時,吳女士突然發現,這次的藥比往常多了3顆。吳女士找護士核對,最後證實確實發錯了藥。吳女士一家覺得應該獲得一定賠償,但至今,醫患雙方就賠償的方式一直爭執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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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齊家船長

    醫護人員都不是神仙,人人都可能存在一時的疏忽,你既要讓醫護人員高強度工作,還得讓他們高度緊張,還得想著辦法訛詐幫助你的醫護人員的錢,這種病人就應該列入醫院黑名單。幹什麼啊,這是,醫護人員是治病救人的,幹什麼總想著住院還得想發財的事呢?為中國醫護人員之待遇明不平。

  • 2 # m52970609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真的是想錢想瘋了!作為患者一方,發現了問題並及時處理,值得讚揚。護士這邊,由於各人疏忽給病人發錯藥物,顯然有錯在先!還好由於病人家屬及時發現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但如果病人家屬就藉此向護士索賠高額費用顯然不合理也不科學,如果那樣就成“敲詐”了。雖然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但護士也應該及時就自己的錯誤向病人及家屬表示道歉。雙方換位想一想,多站在對方的角度看看這個事情或許這個事情就不是什麼事情了!

  • 3 # 你懂的79438762

    多發藥自己知道可以多吃幾次也不會死,對窮人來說護士是好心多給我不要錢的藥,對騙人的人是讓他抓到理由,如果吃藥吃死了也只能賠安埋費,如果哪個賣肉給他他不要命的吃吃死了只有他又去找賣肉的賠這個社會就不正常,哪個叫他多吃貪得無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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