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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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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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易軼婚姻律師
1、疾病不再是禁止結婚的情形;
2、騙取結婚登記的婚姻無效;
3、增加了協議離婚的離婚冷靜期;
4、完善了婚姻過錯的賠償制度;
5、不再保留計劃生育的有關內容;
6、明確界定親屬、近親屬家庭成員的概念;
7、明確其他的勞務報酬和投資的收益;
8、明確了2種情況下,可以在不離婚的情況下,就分割夫妻的共同財產;
9、明確了夫妻之間的日常家事行為的代理權;
10、對親子關係有異議的可以單獨提出訴訟了;
11、分居滿1年,一方又再一次提出離婚訴訟的,法院應該判決離婚;
12、確定了離婚後子女撫養的判決,要按照有利於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
13、明確了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探望孫子女和外孫子女的權利;
14、明確規定了離婚的時候有過錯方,應該向無過錯方進行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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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度建築
《民法典》影響著14億人,您知道多少?
1、女婿不贍養岳父母,不違法
2、父債子還,不再是天經地義
3、妻子有權要求第三者歸還所有財產
4、離婚需要30天的冷靜期,冷靜期可反悔
5、出嫁的女兒跟兒子享有平等的財產繼承權
6,借條證據效力不是100%,要配合轉賬記錄
7、非夫妻關係住賓館有不正當交易是違法的
8、婚前父母幫忙出資買房的,屬於個人財產
9、夫妻離婚後,不滿2歲的孩子,歸媽媽撫養
10、女人做家庭主婦,離婚時可以要求額外賠償
11、男性被性侵犯,跟女性享有同樣的法律保護
12、婚內出軌,無過錯方在離婚時可以要求賠償
在各分編中,重大創新和亮點要屬人格權的獨立成編。
民法總則與民法典草案(總則編)對比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