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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了個女朋友,感情都很好,到了談婚論嫁了,可是女方提出要在領完證後就加上她的名字,不然不嫁了。房子是爺爺奶奶的過戶給我當新房的,全裝修好了。我也和她說了,先結婚等個1年的或者有了孩子在加名字,女方就不同意。我也就想問問女方這個條件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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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紫蘑菇88

    在你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先想想你們之間到底是什麼原因要結婚的,如果是過一輩子的人,在乎加這個名字嗎?真心跟你過一輩子的女方要加這個名字很多時候是要一個心裡的踏實,是要你一個態度。

  • 2 #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按照樓主的描述,現在這個房子屬於您婚前的個人財產,結婚後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那麼該房子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旦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那麼該房產就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以後不幸離婚,很可能該房產要平均分配,所以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時候要慎重一些。

  • 3 # 亢龍有悔209251156

    這說明女的很有心機,一分錢不花,要一半權益,有人說了男人買個玉石,翡翠,汽車,房子花錢不心疼,給女人房產證加名字心疼,那我告訴你為什麼,因為這些東西我花了錢,它就屬於我,我有絕對的掌控力,而女人呢?你有多真心也換不回一個水性楊花的女人的心和一個教唆犯的丈母孃,甚至無底洞的小舅子。女人總喜歡說安全感,你奪人家東西你就有安全感,人家奮鬥時,你還不定在哪個野男人懷裡犯賤呢?人家奮鬥出的成果你直接享用,已經佔了便宜,還要走一半權益,天底下好事還都是你的了!歡迎來噴,噴我著渣女也?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以前的人忠厚老實現在的人心壞了,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