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受理個人再審案件。
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其目的是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但確屬錯誤的判決或裁定。
申請再審程式:一類是規定審判監督程式,另一類是基於當事人訴權的再審,即當事人不服已經生效的裁判,向再審法院提起再審之訴,再審法院對案件再行審理。
符合下列法律規定,就可以申請再審。
(一)違反法律規定,管轄錯誤的;
(二)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三)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四)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並經相關刑事法律文書或者紀律處分決定確認的。
二審終審法院是省級高階法院的案件,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請再審。二審終審法院是中級法院的,最高法院不受理再審申請。
最高法受理個人再審案件。
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其目的是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但確屬錯誤的判決或裁定。
申請再審程式:一類是規定審判監督程式,另一類是基於當事人訴權的再審,即當事人不服已經生效的裁判,向再審法院提起再審之訴,再審法院對案件再行審理。
符合下列法律規定,就可以申請再審。
(一)違反法律規定,管轄錯誤的;
(二)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三)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四)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並經相關刑事法律文書或者紀律處分決定確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