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訴時效,是指刑法規定的、對犯罪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
在追訴時效內,司法機關有權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超過追訴時效,司法機關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中國《刑法》第87條的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一)一般犯罪從犯罪之日起計算。
(二)連續或繼續犯罪追訴期限的計算。
根據中國《刑法》第89條第一款規定:“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犯罪行為終了之日”,就連續犯而言,是指最後的一個獨立犯罪的犯罪行為完成之日;就繼續犯而言,是指處於持續狀態的一個犯罪行為的結束之日。
(三)追訴時效的中斷。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追訴期限便中斷,起追訴期限從後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計算。
一、追訴時效,是指刑法規定的、對犯罪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
在追訴時效內,司法機關有權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超過追訴時效,司法機關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中國《刑法》第87條的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二、追訴期限的計算。(一)一般犯罪從犯罪之日起計算。
(二)連續或繼續犯罪追訴期限的計算。
根據中國《刑法》第89條第一款規定:“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犯罪行為終了之日”,就連續犯而言,是指最後的一個獨立犯罪的犯罪行為完成之日;就繼續犯而言,是指處於持續狀態的一個犯罪行為的結束之日。
(三)追訴時效的中斷。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追訴期限便中斷,起追訴期限從後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