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合理?什麼是不合理?物業屬於盈利性質的機構,最終解釋權歸人家,說句不好聽的話,人家給你是情義,不給你就忍著,哪來這麼多合理不合理?
既然物業費的金額是被小區業主認可的,那分一年繳納或半年繳納完全是業主自願的,業主選擇半年交也行,選擇一年交也行。但物業為了方便收費、簡化業務,於是出臺了優惠政策,即一次性交一年物業費的贈小區沿街店鋪代金券,我覺得這很合理,如果想要這個代金券那就繳納一年的,如果交一年不想要也是可以的,沒什麼可質疑的。
不過我覺得小區物業繳納一年物業費贈送的代金券也是坑,如果沒猜錯的話,小區沿街店鋪代金券都是免費提供給小區物業或者是小區物業的房子,這一舉措可以理解為一箭三雕,第一箭是能增加業主繳納物業費;第二箭是能帶動小區臨街店鋪的生意;第三箭是無形中讓給餘下繳納半年的業主感覺被區別化了,即題主這樣的。
雖然我不想說題主,但現在的社會不就是這樣麼。這就好比逛集市買多功能的土豆撓,上面明碼標價1個10元,2個15元,難道你買了一個還要求人家返給你2.5元麼?再說了,物業在收物業費時肯定已經告知業主,繳納半年的沒有代金券,只有繳納全年的才有,如果想要那就繳一年即可。
什麼是合理?什麼是不合理?物業屬於盈利性質的機構,最終解釋權歸人家,說句不好聽的話,人家給你是情義,不給你就忍著,哪來這麼多合理不合理?
既然物業費的金額是被小區業主認可的,那分一年繳納或半年繳納完全是業主自願的,業主選擇半年交也行,選擇一年交也行。但物業為了方便收費、簡化業務,於是出臺了優惠政策,即一次性交一年物業費的贈小區沿街店鋪代金券,我覺得這很合理,如果想要這個代金券那就繳納一年的,如果交一年不想要也是可以的,沒什麼可質疑的。
不過我覺得小區物業繳納一年物業費贈送的代金券也是坑,如果沒猜錯的話,小區沿街店鋪代金券都是免費提供給小區物業或者是小區物業的房子,這一舉措可以理解為一箭三雕,第一箭是能增加業主繳納物業費;第二箭是能帶動小區臨街店鋪的生意;第三箭是無形中讓給餘下繳納半年的業主感覺被區別化了,即題主這樣的。
雖然我不想說題主,但現在的社會不就是這樣麼。這就好比逛集市買多功能的土豆撓,上面明碼標價1個10元,2個15元,難道你買了一個還要求人家返給你2.5元麼?再說了,物業在收物業費時肯定已經告知業主,繳納半年的沒有代金券,只有繳納全年的才有,如果想要那就繳一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