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剛上高中時,我就是屬於大家嘴裡的學渣,因此在本縣高中無法繼續讀下去,就“被迫”轉學去了鄰縣。
那個時候一直喜歡她,從初中開始,雖然從來沒有真正在一起過,可是就是自己心底的人,她是學霸,我是學渣,她也知道我喜歡,可是人家沒有給一個態度,我自己都認為不可能的事,所以就一直默默埋在心裡!
讀高中後,她去了市裡讀書,我在縣城,聯絡就很少了,尤其在我轉學後,自己就更沒臉去聯絡。
轉學後,我還是一如既往的渣,平時翹課,翻牆,上課睡覺,考試全抄,真的是屬於拖全班後腿的……
直到有一天,她給我寄了兩張明信片,簡單的什麼也沒有,只有兩句鼓勵我的話~~
你們可以想象嗎,那真的是迷茫路上的一盞明燈,當時我突然就醒悟了,跟她讀一所大學,我就還有機會!拼了!
從那天開始算起,離高考不到三百天了,可是我當時真是打了雞血,早上五點起床,晚上12點睡覺,中午不午休,以前是和老師打游擊曠課,現在是和老師打游擊學習,一直堅持到了高考,我從全班倒數學到全班第一,最終上了本科線,但還是與她相距甚遠。
但我無悔了,自己拼命了!雖然沒能達到目標……現在想想,真是不可思議,為了一個人,可以那樣拼。
那是我人生最充實的一段經歷了,你們有沒有呢?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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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那一剎那確認過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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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宅在家的柳君
拼盡全力,這個概念比較模糊吧,我的經歷不像是轟轟烈烈的愛情或真諦的友情,但是我最為後悔的一件事。初中那會,我的一個好朋友,人很好,卻不喜歡交際,因成績不好總是被欺負,最嚴重的一次是被男生潑硫酸,而老師也不替她說話,以至於她變得越來越孤僻,不良謠言也越來越多,欺負現象更是變本加厲,老師也成為幫兇。當時自己年少輕狂,提筆識字,在一次期末考試中作文中,寫出了我對這一現象的抨擊與看法,我很認真的在寫,真的沒那麼拼命過。卻被老師當眾朗讀,全班都知道我寫的是誰,雖然我沒提名字。我以為會幫到她,但其實不是。過不久她提出轉學。她說她不怨我,但是我逼走了她。
魯迅先生曾用筆拯救人心,但筆頭是尖的,也可以用來傷人。我不知道她現在如何,但這是我拼盡全力所做,卻是我最為後悔的一件事。,我為了自己的自私和一些狂妄,或許毀掉了別人的信任和友情。
每個人的一生,都會有那麼一個人的,在學業時代,你可能為了一個自己喜歡的人拼命去學習,為的只是想和她在一所學校。在創業時代,你可能會為了那個默默守候在你身後的人拼盡全力把自己的事業做好,為了只是讓那個默默守護和支援你的人過上一點安穩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