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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湖小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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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i套你大馬猴子
在法律上講是合理的,三無流動店屬於違規,管理人員可以遣散但沒有資格收費 只可以罰款。 閒散人員沒有資格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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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崔哥6809
我理解題主的意思,這個收費的不是工商,不是城管,不是小區物業的,他沒有工作,但是他能打。一般小區門口他霸著,給他錢就讓你賣東西,不給錢就打你。賣東西的時間一般都是城管下班後。這些收費的不是一個人,都是一夥人,錢收多了也會孝敬城管一些,好讓他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錢收的肯定不合理,但是能掙錢就給了吧,又打不過他們。除非你有實力,有朋友能打敗他們,不用交錢。可是有這實力不如也霸個小區門口收費了。哎,這就是個弱肉強食的社會。
在小區門口擺攤。被管理人員收費。哦對了。不能叫閒散人員哦。為什麼叫管理人員呢?如果你沒有人收費。那就容易被城管管。俗話說花錢消災唄。就算城管來,他們也有辦法搞定,否則不會收你的錢,你那安安心心做生意不好嗎?更何況如果是沒人收費的話。那估計有些擺攤的能把路給堵死。哪裡都有素質好和素質差的。也就是沒有管理人員的話。那就髒亂差。出現糾紛也有人幫你解決。其實我倒覺得。做生意到有收費的地方去。一來你可以安心做生意。二來也有人維持秩序。不會出現爭搶攤位這種情況。第三形成市場了。就會有人來逛街。生意自然就好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