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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雪狐w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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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唐憨頭
古人云: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鼾睡;就是同理。誰沒能有點過去 呢,沒遇見之前。誰都沒有資格責怪對方的過去。所以啊,過去所經歷的就如同看書一樣,翻過去了也就過去了,無需再刻意針對。一點點的小事情都斤斤計較那麼也沒必要在一起了吧。
在一起後,男人把女人當做了他的私用物品,又豈容的下別人。過去可以接受,也可以理解,那麼現在呢?拿什麼理解,又用什麼來說服自己接受呢。且行且珍惜!
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還用問嗎?大多數偷情的男人,都是找有配偶的女人,他們知道那個男人的長相、工作,細一點的知道脾氣、秉性,還有更甚的,偷的是朋友妻。不照樣處的熱火朝天?有的甚至是幾年或十幾年,熱情不減,只要有時間就偷偷相會,為什麼不嫉妒情人的老公?因為此時他是佔有者、砍人者,是一種歡愉且偷歡,有句老話: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者竊也,哪個小偷還在乎主人是否使用過。自己的女人被別人睡了,她是一種背叛,是感情的欺騙,是一種侮辱、被砍。哪個男人願意接受被欺騙?哪個男人願意忍受這種被帶綠帽子的屈辱?哪個男人喜歡被砍?睡與被睡是兩個概念不能混在一起。不管你婚前被幾個男人睡過,婚內必須是一個人獨睡,人如此,動物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