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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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雨果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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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潯兒
兩個人離婚後,誰也沒把孩子照顧好。女主是個神經病。夫離子散作為獨立的代價,划算不划算?要這樣的結果,早幹嘛去了?何必結婚生子?害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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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早安週末
怎麼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證明自己更適合撫養子女:自己工資收入、教育程度優於對方的,可收集工資表、納稅證明、學位證書等證據;
證明對方不適合撫養子女:對方有以下情況,不利於子女成長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予以證明:1、對方有婚外情的;2、對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的。
我覺得還是可以理解的呀。畢竟最初開始的時候,尋找在向前一窮二白的時候,放棄了工作,為他回家做起了家庭主婦,而後兩個人各自領域不同,軌道越走越偏,才會出現喪偶式婚姻,導致尋找心裡各種不平衡,要離婚。
但對於一個做了幾年的家庭主婦,離婚要帶上孩子,不管哪方面想都是不太現實,畢竟尋找已經脫離社會多年,自己何時能立足都是個時間問題,孩子的生活更是難以保證。所以剛開始離婚的時候,她放棄了孩子的撫養權。但後面隨著自己經濟地位的提高,向前那邊又出現了些問題,她才開始爭奪孩子撫養權,一句話,都是為了孩子的未來更有保障,所以這點我覺得還是可以理解的。
哪個媽媽,不想把孩子留在自己身邊呢?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過得好一點,可是要給孩子最好的保障,對開始離婚的尋找來說無疑是做不到的,反而會對孩子的生活各種不利,所以當初看似對孩子的放棄,那是經歷了多少撕心裂肺的決定,才會做出那種選擇,那是一種假不愛,她想的是孩子的未來。只是後面情況有變,她才會和向前爭奪撫養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