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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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逸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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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孤獨一書生
無論什麼方式,業主的利益最大化是原則,如果業主已經有心儀的單位了,那就不要去摻和,如果沒有,則競爭性談判也好,公開招標也罷,選擇的肯定是價效比最優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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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律咖啡
由於招標程式很複雜,費用也高,所以很多非強制招標的專案,會透過競爭性談判的方式來詢價並確定最優供應商。
應該說大多數競爭性談判都不是內定的。但不排除也有內定後,再找幾家做做樣子的情況。
作為供應商,建議還是要儘量參加這些競爭性談判,即使是形式,也是一個接觸客戶的機會,而任何機會都是值得珍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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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頑童小強
絕大多都是內定的,包括公開招標,越小的城市越黑。你可能不知道有些專案已經在做了,還發個招標公告,傻傻的去買標書競標。過去是,現在還是!比如什麼3家才能開標,本人參與的就有隻有兩家開標了,而且公示了
競爭與內定本身就是矛盾的,你很奇怪,哈哈
除非你說的是有黑幕
要麼就不存在內定
再說別人考慮的不光是價低,還有這競爭者綜合能力
搞一個投標,除了說是價低,還有一個就是綜合能力,要不然給最低的人做了但是技術不行,那不是白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