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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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尊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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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東書言律師事務所
美國司法部門一開始就表明:確信章女士已經死亡了(姑且不論其結論是否正確)。如果有證據表明章女士還活著,是完全可以對嫌疑人刑訊的,美國也不例外。從刑法理論上講,此為典型的緊急避險,用損害嫌疑人身體健康權(身體痛苦)來保護更大的法益----他人的生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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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市觀察員00001號
除非發生奇蹟,否則這個女孩不可能活著。我估計這個女孩已經被毀屍滅跡了。目前是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美國法律又拿嫌犯沒辦法,從目前證據看,嫌犯被判無罪的面大,因為沒有關鍵直接證據。這個案件疑點太多,後期也不排除戲劇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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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黃思遠
時間拖的越久,中間的變數就越大,真心希望這位姑娘能夠活著,畢竟爹媽養她不容易,都還沒來得及盡下兒女的孝心,而且像她這樣高學歷,一旦出現任何閃失,都將是國家的損失。所以說還是希望她能平安歸來。為這位姑娘祈福,但願能有奇蹟發生!
當然有可能,但這也許正是嫌犯希望的,如果他供出章瑩瑩的所在,如果章瑩穎活著,那麼他就是綁架,如果死了,那就是綁架加故意殺人,橫豎是重罪。但是如果拒不交待,那麼警方可能就會因證據不足釋放他,最次的結果也不過就是和主動交待的最壞結果一樣,所以從理性角度看他有理由賭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