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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徵地拆遷作者

    這種情況情況確實是真實存在的,究其原因是這樣的:

    派出所要求先有房:分戶的前提就是你能獨立生活,用什麼來證明您可以獨立生活,就是有個自己的房,證明你可以保障自己的最低生活水平。另外就是,分戶後戶口要落到新的地址上,所以要求有房,本質就是給您分的戶找個落戶地址。

    土管所要求先立戶:這是因為《土地管理法》六十二有“一戶一宅”的規定,一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和一處房產,所以土管所才會要求先去分戶,分成兩戶,才能批准宅基地和批准建房。

    現實中,這種死迴圈的情況確實是存在的,目前沒什麼很好的解決辦法,從法律層面給您一點個人的小建議;

    首先,協商也是解決問題的途徑之一,建議先協商解決,需要當事人積極和政府方溝通,闡述住房實際情況、闡述建房的必要性,分戶的必要性等問題,爭取協商解決問題。

    其次,必要時可以通過信訪和12345等舉報熱線,進行舉報這種不作為的行為,這種方式來輔助解決問題。最後,上述方式沒辦法的情況下,就只有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了,當事人要求對方出具不予許可的決定書,然後我們拿著決定書,去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 2 # 黃金時代當家

    一、任何人出生時都不帶房子來到世界上。

    派出所先立戶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所有,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享有土地使用權。

    (一)受理申請。土管所需憑派出所的《戶口簿》,確認申請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才能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申請使用土地使用權的申請。

    (二)審批用地指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中國人均用地標準GB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管所【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用地指標】。

    (三)編制城鄉規劃用地定點。有了【用地指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到城鄉規劃部門申請【用地指標】的具體【用地規劃定點】。

    如:喜馬拉雅山西坡加勒邁河谷、新疆羅布泊沙漠、內蒙古鄂爾多斯草原、上海市東方明珠塔、香港沙頭角中英街……

  • 3 # 逗比闆闆熊

    問題問得好。看你這說法,應該是到農村裡去吧。如果你戶口不是本村人,是沒有宅基地的,所以你就不可能蓋房。至於派出所的立戶標準,我想除了建房立戶以外,應該有其他方式立戶吧?不可能沒有任何緣由的就給你在某個村子立個戶。

  • 4 # 大風七

    先立戶再申請建房!

    宅基地申請條件必須是一戶一宅,若不立戶,以原戶頭申請建房就是一戶二宅,顯然不符合建房申請條件!

  • 5 # 坡泊215

    這兩種答覆都對的。隨著農村戶籍管理的變革,不象以前那樣想怎麼就怎麼。 80年代,從農村進入城市工作的青壯年,有些人的孩子老婆是農村的,多數人因分居兩地,生活,照顧孩子多有不變。所以棄農村住宅而全家變成了城裡人。幾十年之後,農村裡什麼都沒有了,這種情況,就是土管家說要先立戶。

    而後一種情況是現在農村宅基地使用是"一戶一宅"。有農村戶籍才能在農村建宅立戶。不是農村戶口,在農村是不允許建宅的。

    回答完畢。妥否,請指正。

  • 6 # 冷血真情

    我想國家的政策是不會矛盾的,只是各部門在執行中有了偏差。我個人認為土管所應該是正確的,你可以到律師所或派出所的上一級瞭解一下。

  • 7 # 貧困山區的亮光

    你這個比較容易解決,說說具體的措施:

    首先,土管所的說法肯定是正確的,根據相關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凡是能利用舊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的,不得新佔土地。確需新佔土地的,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因此,想要宅基地肯定要建戶,只有這樣申請宅基地,當地政府才會受理。

    其次,要立戶,也就是通常說的分家自己過,只要符合一些條件,派出所就得立戶,具體來說:只要立戶者經濟獨立,自己生活,與父母分開過日子,就可以申請分家分戶,當然,申請分戶你的有房,這裡的房子不一定要是自己的,這個規定是為了確保分戶以後,分戶人的生活有保障,不然,你沒住的地方,鬧著分戶,不是扯淡麼。

    最後,只要分戶以後,在農村因為沒有宅基地,這個時候只要符合政策,就可以向當地政府提交申請,要求批給你宅基地,從而建房,有屬於自己的小家即可(派出所所得房子僅僅是指有固定的住所,可以是租的,你應該問清楚)。

  • 8 # 強國學習

    土地部門說法不正確,拿現在戶籍調動,遷入來講,是先在城市或農村建造房子,然後出來住址,如,河北省唐山市群眾藝術館路宇泰龍灣3號樓一單201,地址出來了才能將你的戶籍遷入上述地址,沒有房子如何建立地址?總不能胡編一個吧,城市建房立戶如此農村亦同。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請問:攆不走的聖人,留不住的天師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