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圖國》記載:“有此三千人,內出可以決圍,外入可以屠城矣。”
陸游在《南唐書·胡則傳》也提到:“ 翰因發怒屠城,死者數萬人。”
清朝的唐甄在《潛書·止殺》說道:“覆軍屠城,以取封侯,是食人之肉以為侯祿也,其忍之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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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8814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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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理院推事
一、殺人立威,打擊敵方士氣
二、後勤問題,沒有足夠的糧食養那麼多人,比如白起坑殺四十萬趙國降卒
三、政治需要,出於滅族等動機
四、針對地方發起的報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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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隨清風去710
1是打擊敵方士氣,震動對方的抵抗決心。
2是抵抗很激烈的一種報復行為,也是對本方軍士整體心理上的一種洗禮,從而成長為徹底的戰爭機器。
3是集中優勢資源,多一個人就要留下一份糧食,所以一般出征,軍糧都是非常寶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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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歷史來了
這個問題可以分為好幾個點來回答
2.關於士氣的因素,屠城能給地方,心理上帶來沉重的打擊,造成士兵士氣低迷。
3.屠城也可以看做是對對方的報復,古代常常因為攻佔城池久攻不下,雙方傷亡慘重,用屠城的方式來,宣洩怒火。
4.屠城也有一部分防止,減少潛在的反撲勢力。
5.屠城減少糧草的消耗
6.打了勝仗,要犒勞三軍,犒勞的軍餉哪裡來呢?當然就是燒殺,從敵方老百姓身上掠奪。
古代之所以經常發生屠城坑兵的現象,是為了營造威懾敵國的氛圍和效果,達到減少己方傷亡和不戰而屈人之兵的目的;再者,因為古代各大陸相對封閉,出現這種不仁道的行為,不必擔心國際的譴責,並且也沒有國際法來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