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處了半個月的相親物件,後來感覺合不來就沒聯絡了,那時我給她的錢也還我了。今年5月份問我借一千,我毫不猶豫給她轉過去了。說好6月份還的到現在不還。我能問她要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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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西海市蜃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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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雪域一雄鷹
首先別衝動,衝動是魔鬼,第一,有沒有真憑實據,比如借條,轉帳微信……,如果一定要要回,那到法院起訴,估計不太划算,第二,看一看金額多少,一千元就算了吧,到哪還掙不到一千元,————自己斟酌一下吧,就當丟了一個手機,買了一個教訓,以後處女友多個心眼,花錢要給自己留個底線,行就行,不行就算了,現在的女孩兒拜金的多,所以,多注意!切記
(以下回答只代表本人主觀觀點,請題主慎重選擇參考)
首先,不管是前物件或朋友,若是借錢到了承諾日期未還,你可以提醒她一下可以考慮還錢,沒準他是忘了呢。以我的經驗,這麼點錢,只要你問下,很可能會還的。
若是她還不說還,你本身寬裕,可以問一下她是不是遇到什麼困難了,是不是需要延期還錢?是不是還需要再借點(慎重考慮)。
當然,你也可以再等等,沒準在過一段時間,或者你們見到了,她就順便給你了。(我借給我小夥伴或朋友的幾百塊的錢,他們也往往忘記還,但見面了聊起來,雖然我不提前的事,對方也總能想起來還或者反饋我一下這個事)。當然,若是距離合適,你也順便有空,你可以約她見個面,聊聊天什麼的。
一千元不少,也不是太多。請君考慮清楚。